这里的大樱桃为什么能“叫板”进口车厘子

2018-04-05 18:40:18  |  来源:大连日报  |  编辑:董健雄   |  责编:陈梦楠

   一个120米长的温室大棚,以40厘米至50厘米的间距密植1500多棵樱桃树,樱桃树不接触泥土,全部由豆饼、麦麸等发酵配制的营养液提供养分。生产期过后,全部樱桃树进入冷库休眠,直到另一个生产周期来临。这项颠覆现有温室樱桃栽培模式的无土栽培新技术,在瓦房店市得利寺镇研发成功,不久后将得到大面积推广。这项新技术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大樱桃上市时机——今年1月20日,第一批无土栽培大樱桃在国内率先上市,因其果个儿大、口感香甜,价格最高时冲到每斤500多元,成为市场上备受欢迎的高端优质水果。整个棚室的收入,是传统温室樱桃收入的7倍!

   而从2月至今,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的得利寺大樱桃一直供不应求,价格居高不下,让往日纵横国内市场的进口车厘子顿时失去了光彩。“凭得利寺大樱桃的品质,我们现在就能‘叫板’进口车厘子了。”得利寺无土栽培技术的发明者李万芝自信地说。

  得利寺地处樱桃种植“黄金纬度”北纬39°43′~39°49′,从1908年就开始栽植樱桃,至今已有110年的历史,成为东北地区樱桃种植历史最为悠久的乡镇。近年来,得利寺镇樱桃产业不断发展壮大,露地大樱桃种植面积已达2.75万亩、135万株果树,保护地种植面积已达0.85万亩,近3000个设施农业大棚、15万株果树,年产量达到1800万公斤,全镇人均樱桃收入2.2万元以上,占人均纯收入总额的80%。樱桃产业成为得利寺镇人发家致富的支柱产业。在2017中国樱桃年会上,得利寺获得了“中国大樱桃设施栽培第一镇”的美誉。2017年12月,“得利寺大樱桃”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成为大连地区唯一一个获得大樱桃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乡镇。

  得天独厚的黄金纬度,特殊的棕壤土(含铁量高)、山泉水、昼夜温差大等地理条件,使得利寺樱桃占尽先天优势,加上恪守古法(蜜蜂授粉、有机肥)种植,生产的樱桃色泽鲜亮、口感脆爽、甜度大、富含铁元素,成为市场上的抢手货。

    尽管如此,得利寺人在发展樱桃产业过程中,一直没有停止技术创新的脚步。近年来,得利寺樱桃技术人员率先攻克了樱桃坐果技术、大树移栽保活技术以及小树高密栽培技术。镇农技助理告诉记者,得利寺镇目前正在全面推广小树矮化高密栽培,这项技术不但大大节省了投资成本,而且能够实现机械采收,产量也提升10%~20%。而随着“水培”、“气雾培”等众多无土栽培创新技术的自主开发应用,以及气调库、光照系统等现代化设施的广泛使用,得利寺在人工科学控制樱桃树生长、开花、结果等领域已经走在了国内前列,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中国园艺学会樱桃分会理事长、樱桃种植专家张开春在考察得利寺镇大东山温室大区、西里屯村大棚小区、长年大樱桃无公害生产基地、蔡房身村五一小区和温室无土栽培试验区后表示,得利寺镇的设施大樱桃栽培技术已达世界先进水平,生产的大樱桃果实个头、光泽度和口感风味均已超过进口车厘子,果实品质可称国际顶级水平。得利寺镇政府因势利导,积极打造得利寺大樱桃品牌体系,增强市场影响力,全镇现已注册萃俪、樱慕晴、樱乡红、樱得、辽南樱等樱桃知名品牌。“大连地区樱桃去年在北京市场销售量达到1万多吨,超过全部销售量的1/5,随着种植面积和产量不断提升,产销对接不断深化,以得利寺大樱桃为代表的大连樱桃还有更好的价值提升和发展空间。”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董事长张玉玺说。

  得利寺不仅为大连设施农业争了光,更为中国大樱桃产业树立了标杆。目前国内有大樱桃的地方,就有得利寺镇技术员的身影,而每年从这里输出的大樱桃苗木,就达到20多万株。

  得利寺镇党委书记王志超告诉记者,“得利寺镇要把得利寺大樱桃做成全国第一品牌,做成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第一产业。”依靠品牌引领,产销对接,目前得利寺大樱桃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通畅。全镇现已入驻顺丰、邮政等10余家物流企业。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樱桃批发商到得利寺镇进行樱桃批发,每年来自全国各地的樱桃批发商可达二三百家,大樱桃日供货量达10万~20万公斤。(记者 刘福国)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