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以“四个显著”增强百姓获得感

2018-06-15 08:55:25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杨海峰   |  责编:董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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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记者从鞍山市城区交通综合管理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鞍山将把城区交通综合管理整治作为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点,通过深入推进完善交通设施、严查占道经营行为、交通管理优化改造等36项任务,破解行车难、停车难、秩序乱等城市病。

  通过整治,鞍山市将实现“四个显著”目标: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基础设施显著优化、遵法守法意识显著提升,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百姓获得感、幸福感。

  20余部门联动确保整治有实效

  城市交通问题是系统性的综合工程,需要强大的合力共同完成。为此,鞍山在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城区交通综合管理整治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专门设立了综合协调、交通整治、建设规划等7个工作组,将确定的36项宏观任务细化到每个工作组,举全市之力,力争通过20余个部门联动,确保城区交通综合管理整治取得实效。

  鞍山每个工作组任务分工明确。其中,综合协调组包括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主要负责方案制定、统筹推进、通知通报、组织协调和落办工作5项任务;交通整治组包括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委等,主要负责交通管理优化改造、标志标线设置、完善交通设施等12项任务;建设规划组包括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等,主要负责完善路网系统、停车场建设、严查占路经营行为等8项任务;源头整治组包括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委等,主要负责严禁车辆生产企业供应非标车辆或者零部件货源、严查非法改装车辆等3项任务;宣传教育组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多层次开展新闻报道、普法教育、在中小学开办文明交通课堂等4项任务;督导考评组包括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实时检查、定期通报、即时汇报3项任务;资金保障组包括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建立多渠道、多层面的投融资体系,强化综合交通整治资金保障。

  首批任务清单涉及7类34项工作

  为迅速将城区交通综合管理整治推向深入,鞍山还列出城区交通综合管理整治“第一批次‘7+34’任务清单”(7类34项具体工作),确保取得让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交通综合管理整治成效。

  鞍山市城区交通综合管理整治“第一批次‘7+34’任务清单”主要内容为:健全完善路网结构,包括完善主次干道、减少干扰点两项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加强信号灯岗建设、增设及改造电子监控系统、提高智能管理水平、建立常态化运维服务机制5项工作;优化城区道路设置,包括设置单行线、设置左转待转直行待停、设置禁止左转、完善可变车道建设4项工作。

  此外,具体内容还有:推动公交优先战略,包括优化公交线网布局、设置公交专用道两项工作;强化依法严格管理,包括强力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路段路口专项整治、强化学校周边交通治理、强化重点车辆规范管理、加强非法车辆源头整治、加强行业管理、严管散装汽油销售、强化占道问题排查治理、强化建章立制、属地管理联合整治10项工作;开展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包括强化统一管理、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停车数据信息系统、健全停车管理收费制度、加强规划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违法停车整治6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包括加强媒体宣传、倡导绿色文明出行、全面推进文明交通进校园、开展“文明出行进单位、进社区”活动、加大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曝光力度5项工作。

  鞍山城区交通综合管理整治任务分解图

  综合协调组

  涉及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

  负责方案制定、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等

  交通整治组

  涉及部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委等

  负责标志标线设置、完善交通设施等

  建设规划组

  涉及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等

  负责完善路网系统、停车场建设等

  源头整治组

  涉及部门: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委等

  负责严查非法改装车辆等

  宣传教育组

  涉及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负责开展新闻报道、普法教育等

  督导考评组

  涉及部门: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实时检查、定期通报、即时汇报

  资金保障组

  涉及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负责建立投融资体系,强化综合交通整治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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