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秋季入学高一新生将试点高考改革

2018-09-07 09:52:52  |  来源:沈阳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辽宁省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第三批试点地区,将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以综合素质评价为主的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这是记者9月6日从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对辽宁省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调研情况时了解到的。

  校外培训机构 “提前教学”“超纲教学”情况严重

  今年6月下旬到7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分别赴沈阳、抚顺、本溪、铁岭四城市对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情况进行调研。调研发现,当前,辽宁省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方面存在校外培训机构鱼龙混杂,过多过乱,“提前教学”“超纲教学”等严重冲击学校正常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未全面开展,导致很多学生走向校外培训机构;高额的补课费用成为许多市民家庭的大额支出;中小学生因负担过重导致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堪忧;个别公办教师仍然铤而走险违规补课。

  高考改革

  以综合素质评价为主

  调研组认为,“以分为本”的高考指挥棒,仍然是造成当前补课问题久治不绝的根本原因;不同社会群体对教育资源的多元化需求是补课热难以降温的重要原因;对校外培训机构多头管理、整治不力也是学生课外负担越来越重的原因;政策不明晰、经费难解决,导致校内课后服务难以有效开展;偏颇的社会舆论导向助推补课风蔓延;利益诱惑和违规补课难以查处导致个别教师违规补课。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此前已经在浙江、上海和北京、天津等地进行了两批改革试点,辽宁省作为第三批改革试点地区,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以综合素质评价为主的高考改革,有望从根本上解决“以分唯上”的学习评价机制。

  鼓励支持

  中小学校主动承担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权下放至各省。为此,调研组建议,省政府应制定严格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严查校外培训机构“强化应试、超标教学、超前教学”行为;鼓励和支持广大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借鉴湖北省的经验,按照广大家长的诉求,允许学生在校上晚自习,允许家长委员会聘请教师为学生答疑,自愿缴纳必要费用;通过“名师云课堂”、鼓励教师制作“微课”等方式让优质教育资源发挥更大作用,解决一些学生“课上吃不饱、课后消化不了”的问题;通过奖励举报人等方式有效查处各种名目的违规补课;对诱导、胁迫或变相胁迫学生参加补课的教师实行零容忍,一旦查实,严肃处理。(记者 郭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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