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税改过渡期重点完成两项任务

2018-09-17 11:03:53  |  来源:大连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新税法过渡期,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执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新税率表。据悉,大连市税改过渡期重点完成两项任务。

  新税法实施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8年10月1日之前为过渡期政策准备阶段。第二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政策执行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准备阶段。第三阶段,2019年1月1日起为新税制全面实施阶段。也就是说,10月开始取得的工资薪金,纳税人可按照5000元/月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税率计算税额,到手的工资额会发生变化;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按照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税率表计算税额;11月是扣缴义务人按过渡期政策进行纳税申报的首个征期;2019年1月起新税制全面实施,扣缴税额又会发生变化。

  根据市税务局工作安排,新税法过渡期政策准备阶段重点完成两项任务:第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升级工作;第二,对税务人员内部培训工作和面向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培训宣传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升级工作,通过大连税务局网站发布扣缴客户端全功能版本及接口标准,供扣缴义务人下载使用。大连税务两级纳税人学校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展开全面培训。大连税务局12366坐席人员、办税服务厅等一线业务办理人员和税收管理人员政策培训和扣缴软件操作培训已开始。(记者 巴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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