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新区将获三方面政策支持

2018-10-15 10:58:19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10月1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和沈抚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批的相关情况。今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方案》,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印发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这标志着作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核心依托,沈抚新区正式开启了以改革创新引领全面开放、推动全面振兴的新征程。

  “沈抚新区被纳入国家级示范区发展平台,对于辽宁优化区域发展总体布局,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和新动能培育,打造辽宁振兴发展新引擎,探索东北振兴新路径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方案》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2年,示范区要初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在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的基础上,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显著高于辽宁全省平均水平。到2035年,示范区要建成体制机制新、创新能力强、开放程度高、营商环境好、生态环境优的示范区,形成对辽宁乃至东北强有力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成为支撑东北全面振兴的新引擎。

  围绕发展目标,《方案》提出了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开放创新、加快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等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示范区要创新互利合作机制,以共建、托管、“飞地经济”等方式积极推进“一区多园”建设,发展一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集约集聚的产业园区,形成分工明确、协作配套的产业链条。

  在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方面,示范区要大力培育新动能,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及医学工程、新兴服务业,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搭建大数据、大健康、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发展平台,强化创新驱动,以产业升级带动和促进转型创新。

  政策环境对于地区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在营造改革创新的政策环境方面,《方案》从财政和金融、创新和产业、环保和土地等三个主要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具体包括:中央财政将积极研究通过财力补助等渠道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国家还将对示范区内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的项目,在产业规划布局、项目审核、市场融资、产业准入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辽宁省土地利用指标将优先保障示范区合理用地需求等。(记者 董翰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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