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签署AEO互认安排 大连高资信企业将受益

2018-11-05 13:25:31  |  来源:大连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记者从大连海关获悉,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和日本国海关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正式签署,至此中国海关已与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瑞士、新西兰、以色列、澳大利亚、日本等9个经济体3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安排。截至前三季度,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已占大连关区出口总额的53.64%。

  据大连海关介绍,此次与日本签署互认安排,是对大连关区企业的重大利好,互认安排正式实施后,双方的AEO企业将享受到对方国家的通关便利措施。日本一直以来是大连关区第一大贸易伙伴国,今年前三季度,大连关区对日进出口贸易额860.53亿元,占大连关区进出口总额的13.94%。大连关区35家高级认证进出口收发货人企业均与日本有贸易往来,高级认证企业对日本出口90.62亿元,占关区对日出口总额的17.93%。

  根据互认安排,中国和日本海关将向来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直接给予以下4项便利措施:在开展风险评估以减少查验和监管时充分考虑AEO资质;对需要查验的货物,在最大程度上进行快速处置;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络,以解决AEO企业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主要基础设施从贸易中断恢复后,致力于在最大程度上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快速通关。(记者 徐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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