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燃气集团党建为企业综合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2018-11-08 10:27:05  |  来源:沈阳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恢复国有控股以来,在沈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集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为推进企业综合改革提供了坚强保证。

  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切实发挥政治核心、领导核心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燃气集团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国企党建工作所承担的任务使命和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落实党委对企业改革发展的领导权。

  企业不断强化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健全机构设置,完善相关制度,印发《沈阳燃气集团党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把党的领导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将党的建设写入公司章程,把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发挥集团党委在企业决策过程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不断创新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夯实信仰基石,增强政治定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燃气集团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切实抓好理论学习。集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围绕优化政治生态和实现振兴发展两大任务,聚焦转型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内容,通过开展主题宣讲、交流研讨、学习参观、收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坚持知行合一,打牢思想基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牢牢把握集团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权、话语权,全面落实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日常属地化管理责任,认真执行具体问题归口管理、重大问题党委决策的工作制度,确保集团范围内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提炼出沈阳燃气企业文化概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在“奋进有为、追求无限”的企业精神指引下,秉承“燃”引城市动力、“气”聚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牢记“用我真心、让您放心”的服务理念,为“打造客户信赖、社会尊重、政府放心、员工自豪的优秀清洁能源服务企业”的愿景而努力奋斗。

  创新工作载体。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服务窗口等生产经营一线开展创建“共产党员工程”、“共产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将党建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各个领域。

  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企业良好政治生态

  集团党委深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营造企业良好政治生态。

  在党规党纪的维护上,紧扣“六大纪律”,践行运用“四种形态”,对问题抓早抓小,针对发现和掌握的轻微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在制度建设上,制定出台了《沈阳燃气集团党内问责实施办法<试行>》,把管党治党,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对从严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启动问责程序,对班子成员作出相应组织处理。

  在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上,通过抓住关键节点和盯住关键少数的方式向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进行实地检查、暗访等方式,严防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最根本的是加强党的领导。当前,燃气集团综合改革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燃气集团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的政治核心作用融入现代企业制度,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为推进企业综合改革工作提供坚强保证。(记者 黄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