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法院首次以网络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

2018-12-13 14:30:01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日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平台召开该市首例非国有企业重整案件——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这是丹东首次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会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召开,管理人代表、评估机构代表、审计机构代表及债务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到会,96名债权人登录网络会议端口,在线参会。

  会上,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告知债权人权利义务,通报案件受理及审理情况,宣读相关法律文书,审核、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并就线上债权人提出的问题由管理人进行认真解答,充分保障债权人诉权。参会债权人审议,并以超过95%的高赞成率通过了《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和《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

  据悉,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创业板”第一家因受行政处罚而退市的上市公司。为保障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权利、提高债权人会议质效、节约诉讼成本、推动重整程序顺利进行,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与管理人充分论证,决定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记者 王卢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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