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试行互联网市场主体备案制

2018-12-28 10:01:35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李玥

  日前,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出台《个体经营户备案登记实施方案(试行)》。据此,电子商务经营、共享经济、新零售、微商、新媒体等互联网业态的经营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市场主体登记”中的“在线备案系统”完成备案登记,30秒即可高效、便捷、合规地申办市场主体登记。

  “在线备案系统”由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政务服务中心、数据信息中心、共享经济(辽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申请人通过“市场主体登记”公众号,提交“市场主体备案登记申请书”,经审批部门认定后,在线颁发《个体经营准予备案登记通知》,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线备案系统”具有身份证智能读取、在线实名认证、后台信息审核、备案证书生成、备案信息查询、在线换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功能。“在线备案系统”全程实现电子化操作,操作便捷、高效,进一步优化了自贸试验区的营商环境。

  目前,互联网市场主体备案制改革的配套文件、协调机制、信息系统仍在不断完善,2019年将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创新经验和案例。(记者 高汉雷)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