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新比较优势

2019-01-15 08:44:53  |  来源:新华网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从大幅度削减审批事项到大规模为企业配备项目管家;从一系列明察暗访狠抓落实到提出“店小二”“保姆式”服务理念……为了打开“资本闯关东”的大门,辽宁省在改善营商环境上大动作持续发力,营商环境不断好转的同时,也带来了投资、信心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机遇。

  刀刃向内,向“管”字开刀

  “辽宁变了!”辽宁润嵘达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朱虹说,去年自己在辽宁自贸区注册了新企业,“审批集中了,要件减少了,效率非常高!”

  这样的评价来之不易。仅仅几年前,投资下滑,经济走低……辽宁多项经济指标亮起红灯。辽宁省委改革办副主任李方喜说,辽宁省委、省政府不向一时一事要政绩,出重拳实招优化营商环境,并以此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从根本上解决阻碍辽宁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力争让营商环境从短板变成辽宁新的比较优势。

  向“管”字开刀,各项举措紧锣密鼓出台:大力简政放权,省政府分9批取消调整行政职权107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一律取消,省级部门保留的行政职权总量全国第三少;对非前置审批的登记申请直接核发营业执照,2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压减到32项;深入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清理证明事项253项;全面实行“32证合一”,376项证照实现即办即给,21项办理时限全国最短,11项审批办理流程全国最简……

  在改善营商环境上,辽宁动真碰硬,首先从政府自身做起。2018年前10个月,全省累计已偿还各类政府欠款141.9亿元。2018年4月底,辽宁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全省156个办事大厅和窗口单位进行暗访,通报了6大类18个方面的具体问题。省领导暗访办事大厅,不作为干部被当场处理;一位老人办社保卡遭遇推诿扯皮,当地市长亲自道歉并协调解决……一系列明察暗访和督查问责让营商环境建设令行禁止。

  转换观念,从“服”字发力

  “去年我们在北票市又投资了新项目。”北票一诺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斌说,政府派来的项目管家帮助公司解决遇到的困难,企业办事省心、顺心。“过去都说‘投资不过山海关’,现在我们这些受益者要宣传‘投资一定要过山海关’。”

  2018年,辽宁省为近6000个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配备了项目管家,一对一跟踪协调解决项目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北票一诺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就是受益者之一。

  “服务”的理念正在辽宁各级政府部门生根。在沈阳市和平区政务审批服务大厅内,医保窗口工作人员贾薇一直保持着微笑,耐心地为办事群众服务。“说实话,开始进驻大厅时感到的是‘压力’,现在做好服务已是一种习惯。”贾薇说。

  从“服”字发力,在一系列“实锤”“重锤”的持续敲打下,辽宁营商环境正在发生变化,投资飞入“山海关”。2018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到位内资分别增长36.2%和6.1%。恒力石化、宝马铁西新工厂、宝来石化盘锦项目、忠旺营口工厂等千亿元级、百亿元级重大投资项目都在辽宁落地生根。

  久久为功,迎难而上

  “将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个体工商户如材料齐全,营业执照立等可取”“从优先解决政府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入手,逐步解决失信问题,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行为,将政府失信行为纳入政府诚信评价体系”……不久前,在全省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上,辽宁省工信厅、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纷纷在会上表态。

  从2016年底出台东北首部规范营商环境建设的省级地方法规,到2017年成立全国首家省级营商环境监管机构,再到2018年进一步提出“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目标,辽宁正在开展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全方位改革攻坚战,而且力度不断升级,标准不断提高。

  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2019年,项目管家制度要覆盖全部规模以上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店小二式”“保姆式”服务;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多说“怎么办”,少说“不能办”,承诺的事“马上办”;要实现90%以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的目标很难,但我们别无选择,这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必经之路,只能迎难而上!”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周轶赢说。(记者 陈梦阳、王炳坤、汪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