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省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2019-01-22 08:41:57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1月21日,辽宁省安委会下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约谈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约谈主体、承办单位、约谈对象、约谈形式、启动程序和约谈程序等,以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据介绍,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约谈,是指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情形和工作需要,约见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各市(县、区)党委、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提醒、告诫指导、督促整改的谈话。

  《约谈办法》明确,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省安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约谈市级党委、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同时,市级党委、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安委会对其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管辖职责范围内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同行业、领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以上各类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辖区、行业、领域内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应急处置不力,致使事故危害扩大,造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本单位未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各类督查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等等。

  县(市、区)级党委、人民政府及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约谈其有关负责人: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事故的;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及时整改、治理的;发生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致使事故危害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影响、事故处理决定不落实的;等等。(记者 刘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