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老创新 融合发展 辽宁省百家老字号品牌焕发新活力

2019-09-07 17:43:34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李子平   |  责编:董健雄

守老创新 融合发展 辽宁省百家老字号品牌焕发新活力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欧阳舒楠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欧阳舒楠 实习生 孙娱):翻开“辽宁名牌”发展史,民国四大银楼之一的“萃华金店”、历史悠久的饺子馆“老边饺子”、民族饮料业的杰出代表“八王寺汽水”、中国毛笔“三杰”之一的“胡魁章笔庄”、中国四大名鸡之一的“沟帮子尹家熏鸡”让人耳熟能详,众多辽宁老字号品牌已经走进千家万户。

  9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叫响辽宁品牌”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三场对辽宁省培育和塑造老字号品牌有关情况进行发布。据透露,辽宁具有百年以上历史的企业62家,34家企业入选“中华老字号”。辽宁的“老字号”在传承和发展中守老不啃老,在顺应时代发展中创新,更加在国内乃至国际舞台上立得住、叫得响。

  守老创新 融合发展 辽宁省百家老字号品牌焕发新活力

  来自海外的摄影师在老龙口酒厂拍摄 摄影 李子平

  新理念新方式 让“老字号”焕发青春

  辽宁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广利介绍,目前辽宁拥有“中华老字号”34家、“辽宁老字号”80家,拥有省级以上“老字号”企业共计114家,主要分布在百货零售、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酒水饮料、中医药、轻工工艺等十几个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去年,辽宁省114家老字号企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073亿元,比上一年增长6.8 %。

  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老字号企业经营理念的完善创新,企业注入新理念,不断改革体制机制,经营方式已由原来的作坊式单体经营转变为现代连锁或集团化经营,改善服务软环境和硬环境意识显著增强,市场竞争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

  据对72家老字号企业的抽样调查,一些辽宁省老字号企业在经营发展方面,分别通过增加新产品、提高服务水平、改善经营环境为主的多种措施来促进自身发展。在新产品开发方面,部分辽宁老字号企业在开发新的生产工艺和迎合新的消费需求的同时,还注重迎合传统消费,根据市场需求不断研发新产品,进一步提升品牌优势和知名度。

  做好老字号品牌政策保障 助力开拓国际市场

  老字号的传承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经营方式落后、缺乏营销包装意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2017年7月,辽宁省商务厅等14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包括支持老字号技艺创新;支持老字号经营管理模式创新等六项主要措施,鼓励老字号通过多种方式创新发展,加强技艺传承,探索建立现代经营制度。

  下一步辽宁将持续开展“辽宁老字号”认定工作,做好老字号品牌保护和弘扬的政策保障。同时,利用中央外贸专项资金政策支持老字号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将老字号作为“一带一路”宣传推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辽宁老字号品牌中华行”、“中华老字号故宫过大年”等多种活动,不断提高“辽宁老字号”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举办“中华老字号(辽宁)博览会暨老字号品牌发展高峰论坛”,打造东三省最大规模的老字号博览会,建立三省一区老字号发展联盟,探索老字号品牌共促的集群发展之路。

  建立全渠道营销模式 多元融合发展 

  为加强老字号品牌宣传和弘扬力度,辽宁将推动老字号“触电上网”,运用电子商务为老字号精准营销赋能,加快老字号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全渠道营销模式,扩大老字号产品销售和品牌知名度。

  此外,推进老字号与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建设若干老字号特色商业街区、老字号主题博物馆,开发伴手礼,打造大IP,通过“老字号+非遗”、“老字号+旅游”等模式,打造辽宁特色旅游产品,助推文旅产业和老字号同步发展壮大。

  辽宁省零售业服务处处长王守科表示,老字号是我国传统工商业发展中孕育的自主品牌,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既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也应该顺应时代发展和消费升级,多方面加强创新、创造,做好“老字号+互联网”、“老字号+文旅”等功课,让老字号焕发出新的活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