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2020-02-25 22:51:50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李静   |  责编:胡晓萌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高明宇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摄影 欧阳舒楠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杨薇):虽然辽宁省已经连续8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但随着人员返岗、企业复工复产,人员流动性和聚集性增大,邻近国家近日报告的确诊病例数快速增加,辽宁省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2月25日,国际在线辽宁频道在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辽宁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

  辽宁还有37名确诊患者在院治疗

  发布会上,辽宁省卫生健康委通报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救治的有关情况》。

  截至2月24日24时,辽宁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21例,累计治愈出院83例,死亡1例。目前有37名确诊患者在院治疗,其中重型1例、危重型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71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653人,有6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自2月1日以来,辽宁省每日报告新增确诊病例处于下降状态,2月17日至2月24日,连续8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但随着人员返岗、企业复工复产,人员流动性和聚集性增大,全国出现多起复工复产后聚集性疫情,邻近国家近日报告的确诊病例数快速增加,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全省坚持防控关口前移,突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病例筛查网络。目前,辽宁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和返辽人员等核酸检测排查上万例,其中检测阳性并确诊病例121例。

  在风险人群分层重点管控方面,辽宁建立疫情每日监测、分析、研判制度,动态调整和强化防控措施,最大程度地切断传播途径。

  此外,辽宁还在提高收治率、治愈率和降低感染率、病亡率上下足功夫。按照分散接诊、迅速转运、集中收治的原则,将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救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把重症病人集中到综合实力强的医疗机构;建设好沈阳、大连、锦州三大省级集中救治中心,实现应收尽收、应转尽转、应治尽治;成立高级别、医疗救治、重症救治等省级专家组,全程参与患者救治、提供技术支持;建立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实施科学精准有效救治,目前治愈率已达到68.6%。

  2054位医护人员驰援湖北

  在做好省内防控工作的同时,省卫生健康委还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力援助湖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省委、省政府成立辽宁支援湖北前方指挥部,先后派出11批医疗队,8批支援武汉,3批省际对口支援襄阳。先后派出5批公共卫生业务骨干前往湖北,开展一线防疫工作。目前已派援湖北医疗队成员2054人。

  医务人员专业主要为呼吸、重症医学、传染、感染、急诊、院内感染防控和护理等。

  援湖北医疗队积极与对口医院对接,明确支援重点,完善支援方案,加强复杂危重症的会诊和救治,探索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法,启动远程医疗服务,尽最大努力救治患者。

  辽宁医疗队治疗水平和救治能力,得到当地医院认可和患者的肯定。截至2月24日,辽宁援湖北医疗队共计救治患者1990名,已有553名患者治愈出院。

  疫情虽好转但要防止疫情反弹

  2月22日,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7号令,决定将辽宁省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高明宇表示虽然辽宁疫情相对好转,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防控意识,要防止疫情反弹。

  “要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紧紧抓住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筑牢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第一道防线,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的跟踪管理,做好健康监测与服务。”高明宇表示。

  对有固定住所或单位的外来人员(包括本地人外出归来),由所在单位、学校、居民区、村屯负责个人基本信息、旅行史、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做好居家单独隔离及健康状况监控日报告(连续14天)。

  对入住宾馆酒店人员,由宾馆、酒店负责个人基本信息、旅行史、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做好健康监控及行踪信息日报告(连续14天)。

  对乘坐交通工具人员,由交通工具所属单位或交通卡点负责个人基本信息、旅行史、去向、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做好健康状况监测,提供发热门诊服务指引。

  高明宇强调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履行自身责任,进一步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活动,减少不必要外出,外出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要经常洗手、消毒。放弃麻痹思想、松劲心态,以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严防死守,夺取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