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面向社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2020-04-22 10:47:29  |  来源:沈阳日报  |  编辑:李子平   |  责编:冯钰颖

  4月21日,记者沈阳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为满足市民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自4月21日起,沈阳面向社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市民服务需求,适时增加检测服务机构数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了解到,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六人民医院组建沈阳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联合实验室,共同承担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偿服务工作。

  检测遵循自愿自费原则,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依据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执行,单项最高限价为60元(相关检测试剂除外),检测费用由市民个人承担。

  有检测需求的市民可拨打市第六人民医院预约电话:024-23260867,预约检测时间,并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市第六人民医院感染门诊采集标本(鼻咽拭子)。被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市第六人民医院感染门诊工作时间: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沈阳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联合实验室于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被检测者,请被检测者于标本采集后48小时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第六人民医院感染门诊领取检测结果报告单。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