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实现全程电子化

2020-05-28 09:16:48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王伟嘉   |  责编:冯钰颖

  5月27日,记者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沈阳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更加便利。今年前4个月,沈阳市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登记注册市场主体3.85万户,占同期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总数的94.51%。由于沈阳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日前获得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沈阳市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统筹推进,为市场主体提供最优商事服务。沈阳将32项涉企证照事项统一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简化企业准入手续,全面实现“三十二证合一”;将开办企业的必备环节从7个减少到3个(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开;采取减少提交材料、压缩注销时间、降低注销成本等措施,促进企业“新陈代谢”。同时,允许企业“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实行自主申报;实施企业登记实名验证,防控“被股东”“被法定代表人”等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沈阳市持续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通过配备导办员,专门负责指导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操作,完善“事前”服务;银行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帮办、银行网点提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一站式”代办服务,优化“事中”服务;开展营业执照自助打印,联系中国邮政EMS免费寄递营业执照,改革“事后”服务,实现随时、随地、线上、线下业务无缝隙衔接,解决全程电子化业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申办不见面,领照全天候”。

  据了解,沈阳市自助打印了全省首张新版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业务总量始终位列全省第一。2019年,沈阳市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1.45万户,占同期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总数的71.51%。

  由于沈阳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获得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并将获得相应的督查激励,措施包括: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社会共治、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信用修复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认定中优先给予支持。(记者 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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