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连续19年蝉联中国内贸散粮中转第一大港
2019-08-02 15:07:14来源:锦州新闻网编辑:李静责编:

  随着一声汽笛响,由锦州港始发装载6.4万吨玉米的“远慧海”轮在广东博贺港开始作业,意味着“锦州——茂名”粮食航线成功开通。此航线是锦州港继“锦州——防城”后精心培植的又一专属航线,自此,从锦州流向茂名的玉米下海量预计可逾100万吨……

  锦州港作为东北西部产粮区最经济、最便捷的出海通道,连续19年蝉联中国内贸散粮中转第一大港。19年来,经锦州港下海的散玉米累计已近2亿吨。“锦州港身在其中、竞在其中,为拔头筹,我们不断精耕玉米‘产业园’,鼎力打造玉米‘示范园’,全力领跑辽宁港口玉米下海份额。”锦州港副总裁宁鸿鹏自豪地说。

基础设施建设添底气

  今年3月,锦州港粮食类物流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9463万元获批。这笔资金支撑起锦州港粮食物流项目工程(一期)和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通用罩棚两个项目。锦州港项目部副经理袁艺告诉记者,锦州港粮食物流项目工程(一期)占地面积7.84万平方米,粮食存储区域面积0.75万平方米,将新建15万吨立筒仓(30座主仓、14座星仓),设计粮食中转能力200万吨/年。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通用罩棚项目占地面积10.7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工程设计仓容13.4万吨,通过自动化设备最高堆高可达24万吨。这两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投产后将为锦州港增加近30万吨的仓容,是锦州港奋力抢占粮食下海份额的又一有力筹码。

扩大“朋友圈”拓货源

  粮食是季节性货源,每年都有集中转运期。如何在有限的港口仓容条件下,抓住集中转运期,多做库存、多中转,成为每个港口市场部门研究的核心课题。

  锦州港营运中心粮食业务部经理顾梅松介绍,仅2018年,锦州港就与周边3公里内诚信度高、仓储条件优越、服务质量好、生产效率高的17家外库企业签署了协议,拓展仓容近80万吨,极大缓解了粮食中转旺季港口的仓容压力。远程粮源开发以往是锦州港的软肋,近年来,随着国家农业政策的相关调整,铁路发运增量迅猛,锦州港应势而动,设立“西边道”项目,自建3000个敞顶箱,直接切入东北粮食产区,将泰来、白城等产区的玉米直接发运至锦州港。

  “粮食作为季节性货源,中转旺季时,谁拥有雄厚运力,谁就掌握话语权。”锦州港营运中心粮食项目部经理纪国华一语中的。

  在精心培植下,锦州港洼地效应逐渐显现,实现“有凤来仪”——2018年底,厦门国贸海运有限公司进驻锦州港,自造500个敞顶箱,全部委托锦州港管理,500个敞顶箱、每月固定三次中转,有效提升锦州港运输能力,为港口带来了可观增量。此外,锦州港十分重视粮食作业优质服务,他们把“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服务客户”作为核心,推出“管家式”优质服务方案,通过建立客户微信群,方便客户实时掌握作业进度,及时反馈、及时解决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部门间同频共振,粮食公司、营运中心、生产指挥中心会与在港粮食客户实现无缝衔接。

打通产业链扩份额

  港口是粮食物流枢纽的核心,上溯铁路、公路到产区,下延海运到销区。锦州港一直在探索一条能让所有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共生共享共赢模式,促进粮食行业规范、环节优化、成本降低。

  “在诉求不冲突、设施不匮乏、存在问题不交叉、不与各方争利的前提下,各方完全可以通过形成长期稳定的工作协作机制,实现粮食产业的行业规范、环节优化、成本降低,打造一个共生共享共赢的生态链条。”一次发展战略研讨会上,锦州港总裁刘辉的这一见解,与粮食界相关权威人士以及销区饲料企业代表、农业产业化市县政府部门代表们不约而同。大家一致认为。“从粮食生产到收储再到物流等资源整合,发展农联盟,可以用贸易实现锦州港增量。”虑定而后行,目前锦州港主导的农联盟体系内的两大主体已进行远程粮食采购和近程临港采购工作,农联盟从组建到运作已迈出重要一步。

  战斗正未有穷期。

  “下一步,锦州港将通过发展产区协议库、提供融资服务、加快大客户中转、着重发展农联盟业务、加强期货杠杆带动货源、推进航线开发、强化‘管家式’服务等举措全力争取粮食下海份额,进一步发挥粮食洼地效应,捍卫锦州港内贸散粮中转第一大港地位。”宁鸿鹏踌躇满志!(孙娜 记者 冯保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