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护航“夜经济”
2020-06-20 17:47:4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日前,鞍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针对歌舞娱乐场所夜间营业、宾馆旅店24小时经营的实际情况,升级服务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倾力护航“夜经济”。

  治安支队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及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在行业场所开始选址、装修阶段时,采取提前介入、上门服务等方式,指导行业场所在装修初期就对经营格局、视频点位等方面进行规范,防止二次整改,避免经济损失。同时,治安支队指导行业场所及时整改安检设施、指示标识、核定人数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行业场所在夜间经营期间的绝对安全。治安支队民警先后走访歌舞娱乐场所26家、宾馆旅店42家、洗浴场所13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6处。

  治安支队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对全市歌舞娱乐场所施行ABC级分级管理、动态评定的管理方式,将日常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行业场所评定为A级,将被公安机关查处的行业场所评定为C级。截至目前,治安支队共评定A级场所64家、C级场所16家。

  治安支队组织各级治安部门,及时处置涉及干扰、破坏和影响行业场所经济发展的警情,全力保障行业场所的正常经营,同时坚持“保护合法、打击违法”的原则,对行业场所内易发生的扒窃等案件加大安全巡视和打击力度,切实营造安全、干净、有序的行业场所经营环境。(文 刘铁 王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