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20-07-09 17:05:0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7月3日,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在沈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辽宁省分行将支持辽港集团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和优质金融服务。

  招商局集团主要领导、辽宁省分行行长周亮球等出席签约仪式。

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现场 供图 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

  据了解,作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核心载体,辽港集团始终致力于助推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在此次战略合作中,辽宁省分行将支持辽港集团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为其提供各类信贷资金支持和其他优质金融服务。双方将加强沟通,建立双方高层领导不定期会晤机制,搭建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约定在外投资项目管理、跨国并购运作模式、优势资源集成管理、国别及行业信息研究等领域定期进行沟通和交流,不断探讨和扩大合作领域,为双方的全面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以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契机,辽宁省分行将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支持辽港集团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助推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建设。(文 黄非)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