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地沟油”“注水肉”“假减肥药”定罪设标尺
2020-08-07 17:28:1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8月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辽宁法院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工作情况网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以来辽宁法院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有关情况,并发布8起典型案例。

  辽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宏及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检察院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辽宁为“地沟油”“注水肉”“假减肥药”定罪设标尺

  新闻发布会现场 供图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介绍,2015年至2020年6月底,辽宁法院共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910件,涉案1467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涉及10个罪名。其中,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共计446件,占全部已结案件总数的49.0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共计355件,占全部已结案件总数的39.0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共计99件,占全部已结案件总数的10.88%。此外,还有3件生产、销售劣药罪,以及7件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罪名定罪处罚的案件。

  据了解,为规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证据规格和法律适用,近日,辽宁省法院与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专门就“地沟油”“注水肉”“假减肥药”等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确定定罪标准,统一执法尺度,防止同案不同判。

  会上还发布了严厉打击“注水肉”“毒鸡蛋”“假美容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8起典型案例,涵盖了畜禽、水产、药品等多个领域,彰显现辽宁法院坚持“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病房”全方位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定决心。(文 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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