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以良法推进善治 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2020-08-24 09:27:27来源:辽宁日报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时强调 以良法推进善治 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8月10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康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杨忠林分别率执法检查组,到鞍山、抚顺、辽阳、葫芦岛、锦州、朝阳、沈阳、营口、盘锦,就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考察了鞍山市8890民生问题大数据平台、清原满族自治县抽水蓄能电站、辽阳科瑞特、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锦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朝阳亚琦国际物流商贸城项目、沈阳市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口市民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建设项目和企业,听取了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部门和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各市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指出,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我国发布的首部针对营商环境的行政法规,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化轨道。当前,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对于辽宁振兴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要以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执法检查组强调,营商环境建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快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持续推进做好这项工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和正确实施。二要以良法推进善治,紧紧围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这个核心,发现问题、研究办法、总结经验、提出措施,促进全省营商环境在法治轨道上不断优化。三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以市场主体是否增加、各类企业对政府服务是否满意、百姓办事是否方便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检验标准。四要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的服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五要突出重点,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为企业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为生产经营提供有利条件。六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的省、市、县三级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体系,进一步减少政务服务审批时限,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零证明城市”及政务服务驿站等改革试点工作。七要眼光向外,加快建立营商环境参考系,对标南方先进地区,向先进看齐。通过学习找差距,不断提升认识、创新举措、弥补不足,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形象和影响力。八要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让全社会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有组织地对执法检查进行跟踪报道,使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过程。(记者 郑有胜 刘家伟 刘永安 崔治 张旭 崔振波 丁冬 佟利德 特约记者 费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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