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筑起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
2020-09-02 08:53:24来源:辽宁日报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筑起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辽阳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辽阳筑起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

辽阳河东新运桥 王镛 摄

辽阳筑起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

儿童在太子岛游乐园进行拓展训练 王镛 摄

  核心提示

  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重要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观,辽阳市一直在行动。据最新传来的消息,辽阳已于7月份编制完成《辽河流域(浑太水系)中游辽阳段——生态廊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论证。

  这仅仅是个开端,辽阳市将利用三年时间,在太子河流域3109平方公里范围内,举全市之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筑起一道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把这一工程打造成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的“样板工程”、生态资源保护的“屏障工程”、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示范工程”和辽阳人民生态脱贫、产业脱贫的“富民工程”。

  高屋建瓴 打造生态修复示范样板

  近年来,辽阳市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工作,先后编制了《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辽阳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辽阳市青山保护规划(2010-2020年)》以及环保、水利等,重点对山水林田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进行了规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辽阳市进一步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重要论述,为辽阳进一步明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和方向。

  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辽阳市既坚持顶层设计,又有制度安排,并体现在一个个具体工程项目和实施环节的精耕细作推进上。

  以前期实施的辽阳双河及周边地区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为例。作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重点工程之一,辽阳市委、市政府给予高度重视。2015年,辽阳市编制了《辽阳市矿山地区发展战略规划》,当年印发了《辽阳市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又相继编制了《辽阳市双河及周边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等相关文件。

  2018年,辽阳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双河生态建设示范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辽阳双河生态示范区旅游总体规划及三年建设规划(2018—2030)》两份文件,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提出双河及周边地区矿山修复的目标,建设生态示范区,打造自然生态旅游目的地。

  2019年,辽阳双河及周边地区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中的土地修复等主要建设内容被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并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责任分工,确保工程进度。2020年,辽阳市关于《双河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正式出台,将这项工程提档升级。

  从最初提出生态修复,到生态示范区建设再到自然保护区分区管控与治理,伴随着项目定位升级,思路更清晰,目标更明确。这是辽阳市新一届党委、政府站在更高层面上理性思索的结果,更是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关注和改善民生生动实践的结晶。

  辽阳市双河及周边地区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被列为辽宁省“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作为PPP项目实施,成为辽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的环境治理项目。

  今年8月,辽阳市太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作为辽宁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上报至国家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标志着该工程报批工作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更新理念 向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型

  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理念和方向,形成绿色发展转型的内生动力;以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新经济发展优势,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对于处在加快经济转型、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辽阳来说,意义重大。

  多年来,辽阳市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太子河流域水质、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综合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据统计,仅“十三五” 期间,辽阳市就投入山水林田湖草治理保护、修复工作资金19.3亿元。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目前太子河流域仍存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问题突出、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不容乐观、重要生态系统受损退化严重、土地低效利用及土地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

  太子河流域有着特殊的战略地位。这里是辽宁省重要的生态廊道,是构筑国家东北部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关键节点,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集中区,是新中国钢铁、化工工业的重要基地,同时也是维护辽宁中部城市群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安全的重要保障。

  汤河水库、葠窝水库是辽宁省重要的饮用水、农田灌溉、工业用水和发电的多功能水源地,维护两库区水质安全关系民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太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构筑国家东北部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具体行动,是助力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必然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观在东北寒冷地区的应用示范。加快太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势在必行。

  从绿色发展角度来说,此项工程实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辽阳东部山区,经济发展主要依托矿产资源优势,矿业开采已成为区域内乡镇的支柱产业,产业结构单一、严重不合理,并且主要以开采和初级加工为主。矿业开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当地的经济收入,但同时也导致该地区空气、水资源、土壤污染等生态安全问题,急需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产业和循环经济产业,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辽阳西部平原地区,则是辽宁的重要粮食基地,现已建成全省的粮、鱼、水果、蔬菜、瘦肉型猪、肉牛、肉食鸡、用材林、柞蚕9个农产品基地。对这一地区进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将使该区域加快向保护基本农田、培养土壤肥力,发展节水农业,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方向发展,形成生态农业示范区。

  辽阳市太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实施,不仅为辽阳地区经济发展找到了新的突破点,也为辽阳百姓创造出一个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最终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描绘蓝图 山水林田湖草成一色

  2019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支持东北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辽阳市抢抓机遇,迅速行动,在太子河流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今年7月24日,经省部会商,自然资源部对辽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给予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辽阳市委、市政府更是将此视为一次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举全市之力做好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方案清晰,通过实施辽阳市太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使项目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提高,生态安全屏障地位得到巩固,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项目实施的总体思路是,以“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为主线, 以生态保护修复区域为空间载体,分区分类实施生态系统一体化修复,实现水生态环境改善、矿山环境与地质灾害并治、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与生态产业化相结合等目标。

  在具体操作上,围绕区域山水林田湖草各要素及太子河流域生态系统存在的问题,遵照“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分类施策,进行全方位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和能力建设,完成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七大任务。

  围绕“一河两湖”,辽阳市将实施太子河干支流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等四大类14项重点工程,总投资19.46亿元。

  可以预见的是,辽阳市太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完成后,产生的生态效益将十分明显,到2023年,预计恢复林草面积达7623公顷。该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太子河流域的总体生态环境质量,保障汤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葠窝水库工农业用水区的水资源量和用水标准,提高辽东山地丘陵森林区的水源涵养功能,使太子河流域的生态安全屏障地位得到巩固,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推进辽宁中南城市群经济建设、老工业基地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壮阔手笔,绘就出一幅山水林田湖草共成一色的蓝图。记者得知,辽阳市已成立专班及专家组,全力推进工程开展。目前,辽阳已建立完善的资金筹措机制,以政府为主导的整合财政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工作正在有序实施并取得明显进展。这些将为太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有效实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技术保障和资金保障。(记者 郑有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