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激发活力 丹东公安振兴分局首轮练兵拔得头筹
2020-09-02 13:53:5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近日,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围绕“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市局试点单位任务,用教育整顿活动激发队伍练兵活力,在市局组织的第一轮大练兵测试中,在七个县(市)区局中拔得头筹。

  自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振兴分局党委高位启动,快速推进,坚持立足长远发展,着眼基层基础,从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在各项任务非常繁重、警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下决心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构建全员“6+大练兵”模式。

  “党建+练兵” 打牢警魂基础 

  根据全警大练兵需求导向,振兴分局在以往注重业务练兵的基础上,结合“四色育警”机制,将“红色铸魂”党建学习工作融入到日常练兵工作中,打造多元化训练模式,筑牢警魂基础。

       分局进一步明确了将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党务能力、廉洁自律、职业精神、革命传统等主题的政治训练作为集中学习重要内容,以“思想过关”为重点,拧紧练兵“总开关”。分局还采取课堂教学与实地感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推进红色情景式教育。

  “制度+常态” 建立长效模式 

  制度是坚守实践的保障,全警练兵工作开展以来,振兴分局党委将岗位大练兵摆到关键位置,按照“按实战去训练、按训练去实战”的目标导向,优化培训体系和训练模式,不断提升全警整体素质和实战本领。

       为确保全警参与,在常态化训练中,分局还统一将前期参训小教员安排进驻基层派出所、巡特警大队、刑警大队等一线部门,组织警务实战技能培训和安保业务练兵;开展“处警视频大家谈”课程,开展民警法制理论学习及纠纷类矛盾化解方法学习,取得阶段性成效。

  “领导+民警” 确保全警参训 

  在全警大练兵活动开展过程中,振兴分局以提升能力为关键,坚持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全警参训、以考促训,探索推行“战训合一”教育训练模式,让训练成为每名民警的生活方式,大力培养尚武精神。

       大练兵期间,分局将以基础体能、技能战术、协同处置、礼仪队列、枪械使用等作为培训和考核的重点,采取自下而上集中比武、同场竞技与自上而下随机抽检、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民警+辅警” 深度协同作战

  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振兴分局在警务改革的进程中把强化警务技能训练作为辅警改革的重要一环,结合当前全警实战大练兵的工作要求,按照“强化教育、规范管理、一视同仁”的总体思路,将辅警练兵融入到民警练兵中,有效提升训练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性。

       辅警队伍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真正成为民警的好帮手。

  “理论+实践” 务实提质增效

  振兴分局与市局教育训练支队积极沟通,围绕如何消除“训练盲点”、合理化训练备勤模式进行专业指导。

       分局小教官团队、基层民警代表集中开展座谈研讨,确定训练选题、框架;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围绕岗位能力需求、公安中心工作、警务实战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各警种岗位工作职责和能力标准,充分畅通上、下双向衔接,让参训单位和民警共同参与实战训练内容与课程的研发和选择,使培训内容更加贴近实战,逐步实现大练兵训练理论教学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教育训练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

  “网上+网下” 创新训练模式

  连日来,振兴分局在全警大练兵过程中,贴近实战,结合市局相关教育培训内容,“线上、线下”双项联动,有针对性开展业务练兵。

       以“线上培训”扩大覆盖。分局在网站主页建立业务学习专栏,警种部门结合本条战线的工作实际,将本战线与执法办案、社区管理、现场处置等公安业务知识进行整理归纳,经局领导审批后分类挂到业务学习专栏网页,为基层民警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灵活学习公安业务知识的平台。

       以“线下培训”精准指导。分局政治处统一调度,法制、社区、刑侦、治安、禁毒等警种部门业务骨干为授课主体,采取送教下基层、送教到单位的教育培训模式,对基层执法办案、社区管理、现场处置、警械使用、警务技能等公安业务知识累计开展上门式培训92次,有效缓解了基层在办案、社区管理、现场处置等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困惑。(文 王大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