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摸排2013年以来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2020-09-24 09:44:19来源:辽宁日报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近日,辽宁省下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到11月底,将通过县级摸排,县级审核,市、省两级复核的方式,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底数,查明违建房屋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以及曾受到的处罚情况等。同时,建立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下一步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摸排的耕地包括,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以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

  按照《方案》要求,本次摸排工作的对象为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的房屋,包括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建设房屋的等情形。也包括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

  《方案》明确,本次摸排的房屋类型,按用途分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产业三类。其中,对农村宅基地住宅,要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模式的多户住宅,要以项目为单位开展摸排,对于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类以及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屋,以项目为单位,在摸排过程中,摸清各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等情况。

  此外,《方案》还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组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机构,逐级压实属地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检验摸排结果,确保摸排工作严谨规范。(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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