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冰雪 泡温泉 到辽宁 过大年” 辽宁冬季旅游推介和项目招商大会在京举办
2020-11-09 16:27:4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11月6日至7日,“嬉冰雪 泡温泉 到辽宁 过大年”辽宁冬季旅游推介和项目招商大会在北京举办。

  活动旨在积极对接疫后国内旅游市场兴起的机遇期,提升辽宁文化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北京游客来辽体验冬季旅游特色资源和产品,促进冬季旅游市场的复苏回暖。

“嬉冰雪 泡温泉 到辽宁 过大年” 辽宁冬季旅游推介和项目招商大会在京举办

“嬉冰雪 泡温泉 到辽宁 过大年”辽宁冬季旅游推介和项目招商大会在北京举办 供图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活动由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晓江带队,来自辽宁14个城市文旅部门和重点企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内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200余人出席活动。

  “嬉冰雪 泡温泉 到辽宁 过大年”辽宁冬季旅游推介和项目招商大会,是抓住国家“四纵四横”京沈客运专线开通机遇,深化辽宁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旅游合作,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战略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互动中,辽宁面向北京重点客源市场推出的冬季特色旅游资源和产品。

“嬉冰雪 泡温泉 到辽宁 过大年” 辽宁冬季旅游推介和项目招商大会在京举办

萨满舞 供图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嬉冰雪 泡温泉 到辽宁 过大年” 辽宁冬季旅游推介和项目招商大会在京举办

辽宁满族地秧歌 供图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活动现场进行了辽宁冬季旅游精品线路发布,展示了辽宁玺赢服饰的满族旗袍。嘉宾欣赏了辽宁满族地秧歌、萨满舞、锦州面人、葫芦岛手撕画、蓝花布、羽毛绣、葫芦烙画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品鉴了辽宁特产——沈阳的不老林糖、沙琪玛,铁岭的榛子、木耳,盘锦的盤粮大米等产品。

“嬉冰雪 泡温泉 到辽宁 过大年” 辽宁冬季旅游推介和项目招商大会在京举办

辽宁满族服饰 供图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宁京沈客专沿线城市及相关企业进行了主题推介,辽宁与北京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现场签约合作。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旅游局、盘锦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五女山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同北京市重点送客旅行社企业签订了景区送客意向协议,开启了自驾游辽宁北京首发团的行程。

“嬉冰雪 泡温泉 到辽宁 过大年” 辽宁冬季旅游推介和项目招商大会在京举办

辽宁与北京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现场签约合作 供图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游客将体验辽宁滨海六市自驾线路:葫芦岛(世界文化遗产九门口长城、关东民俗古镇、兴城汤上温泉)—锦州(东方华地城冰雪大世界)—盘锦(辽河口冰凌、零下5℃雪乡—北旅田园)—营口(营口辽河老街、何家沟滑雪场、天沐·熊岳温泉旅游度假区)—大连(大连铭湖国际温泉滑雪、瓦房店驼山海滨公园排石景观)—丹东(鸭绿江断桥、虎山长城、抗美援朝纪念馆)。

“嬉冰雪 泡温泉 到辽宁 过大年” 辽宁冬季旅游推介和项目招商大会在京举办

自驾游辽宁北京首发团启动仪式现场 供图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宁还开发了穿越古今文化自驾线路:朝阳(鸟化石国家地质公园、牛河梁国家遗址公园)—阜新(瑞应寺、查海遗址博物馆)—鞍山(玉佛苑、鞍钢集团博物馆)—辽阳(广佑寺景区、辽阳博物馆)—本溪(世界文化遗产五女山山城—抚顺(抚顺清永陵、赫图阿拉城)—铁岭(铁岭银冈书院、蒸汽机车博物馆)—沈阳(世界文化遗产沈阳故宫博物馆—张氏帅府、辽宁博物馆)等辽宁冬季旅游特色产品。

  现场进行了招商活动,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旅游局、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盘锦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五女山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辽宁省内重点资源企业同17家重点投资企业就资源合作、投资等内容展开了洽谈,并签订了意向合作协议。(文 张颖)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