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首家高校反诈联盟成立
2020-11-20 16:42:1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辽宁鞍山首家高校反诈联盟成立

反诈联盟启动仪式现场 供图 鞍山公安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11月17日,鞍山市首家高校反诈联盟成立。

  在辽宁科技大学礼堂举行的启动仪式上,鞍山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支队民警做了《关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报告,通过典型案例介绍和反诈常识互动问答,民警向参会学生介绍了电信诈骗特点、常见的诈骗类型以及防范技巧,并提醒大家务必警惕诈骗行为,做好警校联合,筑牢防线。“公安反诈三剑客”魏雨、苏霁、王哲三位警官与学生们针对常见的刷单类、冒充公检法类、网贷类等诈骗骗局进行了有奖互动问答,巩固了反诈培训成果。

  鞍山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支队领导为辽宁科技大学反诈联盟授旗。鞍山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支队领导们希望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断卡”行动中来,坚决抵制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的违法行为;坚决不轻信陌生人话语,不泄露自身账户密码,不向陌生人账户汇款;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第一时间拨打110或96110报警。

  辽宁科技大学也将依托科大学生资源,进一步推动警校之间密切合作,不断制作受学生欢迎的形式新颖的反诈宣传内容产品,提升大学生防诈骗能力,打造富有特色的高校反诈联盟品牌。辽宁科技大学有关领导和师生代表千余人以及鞍山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支队干警参加了会议。(文 刘铁 王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