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好车主提醒你】车祸事故被讹?车险改革为你化解!
2020-11-23 16:40:33来源:北国网编辑:王伟嘉责编:冯钰颖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好友老陈一脸丧,不停地抱怨。

  上个月中旬,在下班的路上,老陈不小心剐倒了个60多岁的老人,摊上了大事。

  当时,老陈啥也没想,秉着一腔良善人家的热血,立马送老人进院,二话不说交了住院费。

  谁知,老人原本只是蹭破了点皮,家属却要求给老人全身做了个体检,这还不算,检完没事也不肯出院,说是怕有什么后遗症。

  老人的儿子天天堵在老陈的单位或家门口,要医药费。

  说到这,老陈真是叫苦不迭,早知当初,心就该硬一硬,不管就好了!

  其实,撞伤了人要不要先垫付医药费这个问题,一直是众人关注的话题,但却很难讨论出一个真正靠谱的做法。

  医药费要不要先垫付?不能简单一个“要”还是“不要”,具体要看情况。

  01

  一般来说,车祸中有人受伤,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况,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肇事一方先垫付,等划分事故责任后再进行清算;

  第二种,受伤者自行垫付,再按照法律走理赔程序;

  第三种,肇事者和伤者协商垫付,理赔时再清算。

  但是,每每摊上事,总会有一些人不按套路出牌,所以,发生事故后,处理的流程就至关重要了。

  第一步,打120,救人是第一位的,除非受伤人员被压在车下了,否则不要碰他。

  第二步,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保护现场(在离事故地150米以外的地方放三角架)。

  第三步,打122,喊交警,为判定责任采取证据,如果你有行车记录仪,那恭喜,又多了份证据。

  第四步,打110,防止有激动的家属和群众,发生什么意外情况。

  第五步,打保险公司电话,告知有人受伤。

  老司机的经验告诉我们,有人受伤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私了”,否则,很有可能,这件事永远也不能“了”。

  90%的被讹是因“私了”引起的,记住了,可以善良,但不可以不防。

  02

  那如果在不得已要垫付的情况下,垫多少合适呢?

  强险中有一个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车险改革前是1万元,改革后升至1.8万元,可以作为垫付的参考。

  打个比方说,如果伤情不严重的话,车主可以先垫付3000-5000元,如果严重,需要抢救,垫付的金额就在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就好。

  这样一来,既不会耽误抢救伤者,也不会让你白出冤枉钱。

  伤者和肇事者都没钱怎么办?

  可以救助保险公司或救助基金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不管什么情况,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说到底了,车在路上跑,祸从天上降,只有买足金额保险才能安心。

  在即将实行的车险改革政策中,其中三责险购买额度从原来5-500万,增至10-1000万。

【平安好车主提醒你】车祸事故被讹?车险改革为你化解!

  原以为自己买了100万的三责险已经“666”了,现在看,简直是弱爆了。

  早在2015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员伤亡赔偿的内容就包括以下范围:

  1、丧葬费。

  2、被抚养人生活费。

  3、死亡赔偿金。

  4、精神损失费。

  5、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6、如果受害者是医疗一段时间后死亡的,还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如有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等)。

  多少人买保险时因为省了几百元,不幸出了事故后却赔光了家底。

  你要明白一个事实:买足三责险,是给自己和家人起码的保障。

  费改后的新政策以车主利益为本,保障更全面,优惠力度更大,登录平安好车主APP,足不出户就可以快速办理。

【平安好车主提醒你】车祸事故被讹?车险改革为你化解!

  不幸遭遇事故,请随时随地打开平安好车主APP,专人专线为你解忧:

  24小时报案、远程视频理赔、在线理赔沟通查询,有任何疑问均可通过好车主智能客服咨询。

  另外,对事故处理开通绿色通道,限时处理;保额保质修车;赔款限时到帐。

  平安好车主,车主好帮手,真正做到理赔无忧。

  写在最后

  车在路上跑,偶尔有蹭剐是很难避免的,不管什么情况下,请保持冷静,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员。

  把平安好车主APP下载到你的手机里,等同于拥有一名专业的管家,随时随地为你排忧解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