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设置重点管控区域 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 非必要岗位工作人员不上班
2021-01-02 14:41:4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海峰责编:冯钰颖

关于加强重点管控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沈疫防经发指发〔2021〕1号

  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市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重点管控区域

  重点管控区域范围为:东至塔湾街,西至沧水街和昆山西路151巷,南至秦沈客运专线,北至新开河和锦江山路,不包括家乐福塔湾店和塔湾北行农贸市场。

  二、强化管控措施

  (一)上述区域内的中风险地区人员和居家隔离人员要严格按照市指挥部第1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非必要岗位工作人员不上班,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不可出管控区域,限制出小区。

  (二)上述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全部停业,其中提供售卖日常生活必须品的(如米、面、油、蔬菜、日用品等)商场、超市和餐饮场所可正常运营,要严格落实按时消杀、限流、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实名登记、异常情况报告等防控措施。

  (三)上述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停课。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日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