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站前公安分局特警大队民警李富良:站好岗 做个好警察
2021-01-10 17:56:5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伟嘉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从警20余年,营口站前公安分局特警大队民警李富良经历过无数次生死的考验。“面对开刃的刀,上膛的枪,穷凶极恶的歹徒,光靠勇敢、勇气是不够的,要有真本事,你永远要比他更快、更有智慧,这才是警察!人民的平安需要警察这样守护。”李富良说。

      李富良,1973年10月9日出生、1993年加入公安队伍、现任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公安分局特警大队民警。入警以来,李富良始终工作在巡特警工作第一线,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多次获得市局嘉奖,被营口市公安局评为年度先进个人、执法先进个人,2008年奥运会期间抓获现行抢劫犯罪嫌疑人2人,获奥运安保全省巡特警系统先进个人,2015年底被辽宁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最美警察”。2017年被公安部评为警察英雄和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18年被公安部评为二级英雄模范。

(有修改)(已修改)警察节专题稿件【B】营口站前公安分局特警大队民警李富良:站好岗 做个好警察

李富良与母亲 供图 营口市公安局

  时间追溯到2015年8月2日20时05分。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公安分局武装巡逻组接到市局指挥中心通报称,有一名穿黑色上衣的男子驾驶一辆黑色尼桑轿车,持枪,分别在大庆路陶瓷城加油站和东风路育新邮局西侧的大自然烧烤两处地点开枪伤人后驾车往火车站方向逃跑,指挥中心指令站前分局武装巡逻组迅速对该车辆进行拦截,伺机抓捕嫌疑人。

  当晚担负值勤任务的李富良巡逻组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堵截嫌疑车辆。在未发现嫌疑车辆后,他们驾车沿辽河大街向西搜寻,当搜寻至西炮台海防大堤南侧的一个工地附近时,发现了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而此时,犯罪嫌疑人也发现了前来抓捕的民警,开始沿海防大堤向滨海路方向疯狂逃跑。李富良一面向市局指挥中心通报实时抓捕情况,请市局指挥中心增派警力进行拦截,一面驾车追击犯罪嫌疑人车辆。当他们搜索到大学园道西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在绿化带里藏匿。李富良命令辅警田钢果断开车将犯罪嫌疑人车头堵住,带领巡组人员下车准备抓捕犯罪嫌疑人。

  就在这时,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发现围追的民警,手持短枪,驾车向他们冲来。李富良带领巡组人员,不顾个人安危,迅速冲上前去,并鸣枪示警。犯罪嫌疑人看到这种情况后调头逃跑,李富良巡组人员迅速上车紧紧追赶,并联系电台通报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路线和位置,同时联系兄弟单位堵截。当追至奥体中心南侧时,李富良看准时机,持枪瞄准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左前胎果断射击,将左前轮胎打爆,逼停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他命令犯罪嫌疑人把枪放下,犯罪嫌疑人并没听从警告,依然手持枪坐在车里。面对歹徒手中紧握的短枪,李富良毫不畏惧,他顺势跳跃至驾驶室一侧,不等凶犯反应,果断出拳将其击昏。整个过程不足5秒的时间。随后,在同组战友的协助下,将凶犯控制,在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卡簧刀一把,及藏匿在车内已上膛长枪一把、子弹360多发。李富良已经与犯罪分子短兵相接战斗多次,依然是一招制敌,兵不血刃。

  从警22年,李富良经历过无数次生死的考验。其实,面对开刃的刀,上膛的枪,谁都会怕,血肉之躯的警察也不例外。李富良说,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光靠勇敢、勇气是不够的,要有真本事,你永远要比他更快更智慧。

  2012年,李富良带领中队民警正在东升路巡逻,路边突然冲出一个女孩拦住警车,急切地告诉大家,她刚刚被一个持刀男子抢劫,嫌疑人抢走银行卡和现金后正在东升路交行取钱。李富良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了情况,然后带领民警赶到东升路交行。此时交通银行营业厅里的人很多,正赶上退休工人发工资。犯罪嫌疑人身上有刀,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会导致嫌疑人情急之下持刀劫持人质,不但伤及无辜,还会使犯罪升级。李富良当机立断,让其他民警在银行外等候,换衣服是来不及了,他索性脱掉警服,只身前往营业厅内实施抓捕。一进入银行营业厅,李富良就根据被害人提供的体貌特征发现了嫌疑人。只见他肩上挎着一个背包,一只手始终没有离开肩上的背包,这说明背包里有凶器。李富良光着膀子,像个闲散的无业游民一样在营业厅里来回乱走,最后慢慢靠近嫌疑人。就在他与嫌疑人相距不到2米的时候,李富良突然一个箭步奔过去,迅速出拳。嫌疑人在还不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已经被李富良一拳打倒在地上,银行外的同事立即冲进来,与李富良一道控制嫌疑人。

  李富良是一名特警,他的信条是兵不血刃,擒敌不伤一兵一卒。这样的声音是特警的力量,是警察的威严,让歹徒闻风丧胆。李富良也是一名党员,他经常说:“党让我当好兵,我就站好岗。”(文 周青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