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视频侦查支队开展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
2021-01-11 11:14:2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海峰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1月10日,是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近日,沈阳市视频侦查支队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庆祝活动,充分展现视频侦查精神,强化人民警察的使命和责任担当意识,增强人民警察的荣誉感,弘扬沈阳公安正能量。

  按照市局通知的精神,视频侦查支队坚持把警察节庆祝活动融入到当前各项业务工作中,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相结合,同“打防管控服”各项公安主责主业相结合,特别是与年终岁尾的各项收尾工作有机结合,发挥攻坚克难、首战必胜的精神,推动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支队创新载体,丰富形式,突出实践特色,打造活动亮点,有效保证系列主题庆祝活动高起点开局、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

  开展主题庆祝活动。支队召开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座谈会,并举行悬挂警旗、唱响警歌、重温入警誓词、观看专题教育片等活动。全体同志进一步坚定从警信念,强化履职意识。

(有效果)(已改)【B】沈阳市视频侦查支队开展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

  沈阳市视频侦查支队举行悬挂警旗仪式,高唱中国人民警察之歌  供图 沈阳市视频侦查支队

  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活动。支队走访慰问支队困难民警家庭,帮扶救助患重大疾病民警并送去慰问品,解决民警实际困难,传达各级领导和组织的关心关爱。

  广泛宣传支队先进典型。支队大力宣传长期无私奉献的“最美女警”徐楠,支队“年度优秀公务员”程文丽、纪凤、梁耀文、辛志特等同志;宣传在抗击疫情、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案件队”一队和“先进个人”一队队长栾超、五队队长朱宝德;宣传受到市局记功和嘉奖的辅警邹瑞、王铁博、金仁浩等,号召支队全体同志奋力展现新时代沈阳视频侦查队伍的奉献和担当精神。

(有效果)(已改)【B】沈阳市视频侦查支队开展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

  沈阳市视频侦查支队召开先进典型事迹展播和座谈会 供图 沈阳市视频侦查支队

  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活动。支队积极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警民恳谈”“百城警情大回访”等活动,组织民警走进大北街道合作社区、沈阳鑫东方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沈阳恒莉物流有限公司、沈阳腾达金运运输有限公司、辽宁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还来到浑南育才外国语学校,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做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打造警民一家的良好氛围。

  组织举办主题文化活动。支队围绕中国人民警察节主题,开展参观辽宁省博物馆等活动,组织诗歌、歌咏、散文等文化活动,歌唱党和祖国,提升节日文化内涵,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有效果)(已改)【B】沈阳市视频侦查支队开展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

  活动期间支队警察家属来队参观 供图 沈阳市视频侦查支队

  积极开展警营开放活动。在“110警营开放日”活动期间,支队邀请警察家属、人民群众参观警营,向群众报告支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进警民沟通理解。

  推动落实惠警措施。支队将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以基层民警满意为努力方向,努力营造“有温度、讲感情、讲真诚”的警营氛围。支队坚持为民警、辅警送生日蛋糕、落实体检等制度,按照市局有关规定落实民警休息休假制度,提升广大民警对支队的认同度与自豪感。

  做好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活动的宣传报道。支队加强与新媒体平台合作,创新宣传形式,策划推出庆祝短视频,制作宣传海报等,全方位宣传视频工作发展成就和队伍建设的实践经验,注重强化舆论引导,努力实现最佳宣传效果。

  沈阳市视频侦查支队通过开展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活动,集中彰显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的新风貌,提升了全体民警的集体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接下来,支队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按照上级部署安排,继续精心安排各项活动任务,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激励全体同志更好地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文 周青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