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采取II级应急响应
2021-01-26 18:14:0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海峰责编:路晶森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为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依据《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沈政办发〔2020〕35号)规定,经沈阳市政府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月26日11时起,将沈阳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升级橙色预警,并采取II级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辽宁省沈阳环境监测中心与市气象台会商结果,经沈阳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综合研判,本轮污染过程还将持续1天—2天,1月28日将有所好转。

       广大公众应注意健康防护,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以及特异体质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中小学、幼托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运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同时,沈阳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或电动交通等绿色方式出行,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减少煎、烤、炒、炸等高温烹调活动。沈阳建议广大公众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提倡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倡导错峰加油。

       此外,排污单位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应加大公交运力保障。(文 李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