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佑绿水青山 鞍山千山法院敲响环资审判第一槌
2021-02-05 10:25:4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海峰责编:路晶森

【B】护佑绿水青山 鞍山千山法院敲响环资审判第一槌

土壤污染责任纠纷案庭审现场 供图 千山法院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按照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环资案件审判工作的统一部署,自2021年1月1日起,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开始集中受理全地区环境资源案件。

  承担环资审判工作以来,千山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门审判团队,全面开展环资审判工作。

  1月20日,原告谢某某、刘某某诉某耐火材料公司土壤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在千山法院开庭审理,成为千山法院集中受理环境资源案件后的第一案。

  该案两位原告为菜农,承包的2亩土地与从事耐火材料生产的被告厂区相邻。降雨后雨水与被告厂区产生的粉尘混合成污水,流入原告承包的土地中造成了土壤污染,地里种的蔬菜也变了颜色。因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诉请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

  主审法官李双通过庭审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焦点后,为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向双方列举了周边土地损害赔偿的案例作为参考。法官向原告释明了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需要委托鉴定部门进行评估,还需要二人垫付评估费用;向被告解释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以及其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一致。在法官继续向被告企业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污染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被告企业当即表示立即整改,承诺以后一定会避免污染事件的再次发生,最终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千山法院院长金峰表示,今后千山法院将继续厉行法治、敢于亮剑,守护公平正义,护佑“绿水青山”,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新鞍山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文 张辉 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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