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建立
2021-02-20 09:32:12来源:辽宁日报编辑:杨海峰责编:路晶森

  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建立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为加强对东北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经国务院同意,在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建立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

  通知强调,工作机制的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的决策部署,加强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完善东北振兴政策举措的建议;协调解决东北振兴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合作、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或东北三省一区协同配合的问题;加强对东北振兴重点政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明确,工作机制由发展改革委等21个部门单位和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及大连市人民政府组成,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力量,积极做好东北振兴工作,认真落实工作机制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推动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地方和部门单位的对接、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形成推动东北振兴工作合力。(文 李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