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
2021-03-31 14:56:5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黄非责编:李胜兰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自“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阜新市公安局号召全市广大公安民警深入基层一线,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将公安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

  深入基层一线 倾听群众心声

  日前,阜新彰武县公安局户政室主任秦宏宇带领指导员李国明、开发区警务大队大队长王二龙深入彰武县天一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包保服务。走访中,民警对该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在加强安保、巡防和人员准入方面帮助企业堵塞漏洞,使企业安全有序发展。

  太平公安分局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开展入户走访、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解决了群众之间的矛盾。走访过程中,民警了解到辖区一处厂房院内半夜经常有孔雀叫声,十分扰民。经民警耐心劝导,该厂负责人将孔雀拿走,小区恢复了良好的环境。

  新邱公安分局大唐煤化工治安派出所民警对大唐煤制天然气阜新有限公司进行走访。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派出所先后为企业解决了硫磺库管理、购置车辆的居住证办理等疑难问题,希望大唐煤化工治安派出所一如既往地帮扶企业。

  主动开门纳谏 接受社会监督

  太平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邀请辖区“两代表一委员”和辖区行业场所、商业网点负责人及部分居民代表走进警营开展教育整顿评警座谈会,全面测评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各界代表对民警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赞誉,并针对社会治安防控、便民服务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太平交警大队邀请辖区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走进警营,感受交警队伍规范化、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了解交通警察工作的酸甜苦辣,并征求改进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以此增进警民之间的沟通和了解,最大限度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办实事解难题 回应群众期盼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彰武县公安局户政室为有困难的群众上门办理身份证13个,为后新秋镇九年制学校的259名参加考试学生及时办理二代身份证。

  海州公安分局各窗口单位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原则,建立综合窗口,让群众“少跑路、多办事”,并在和平派出所和矿工街派出所设立交管业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开发区公安分局沙海派出所主动深入辖区企业,为非本地职工办理居住证,为非本地人员提供办证便民服务,获得辖区企业一致赞誉。

  开展隐患排查 维护社会稳定

  阜蒙县公安局各农村派出所进一步加强春耕防火工作,广泛开展“春耕”防火和打假宣传活动,同时积极与镇林业站、村屯负责人沟通联系,共同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辖区居民的防火意识。

  清河门交警大队走进辖区公交客运公司,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车辆轮胎、刹车、安全锤等安全设备进行排查,排除车辆安全隐患,并对辖区内车辆行驶路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企业车辆通行畅通。

  强化安全宣传 提高防范意识

  日前,细河公安分局北苑派出所开展反电诈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向现场群众发放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单,并讲述电信诈骗种类、惯用手段以及防范知识,加强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

  清河门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社区宣讲的方式,向居民宣传《养犬管理条例》。期间,民警了解到辖区居民王某因行动不便而无法到分局为自己的爱犬办理犬证,经请示分局领导,决定特事特办上门为其办犬证。王某对民警的热情服务表示感谢。

  下一步,阜新市公安局将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陆续推出更优的服务举措,积极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事情,真正把公安管理服务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文 郎天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