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 沈阳初步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框架
2021-05-06 09:37:33来源:沈阳日报编辑:王巍责编:李胜兰

  《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沈阳将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

  日前,本报记者分别邀请沈阳市金融发展局负责人和金融领域专家,就“十四五”时期沈阳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步骤、实施计划以及重点问题进行解读。

  “十四五”建设目标

  “节点化”推进

  为落实《纲要》,加快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市金融发展局负责人介绍,将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思路,构筑高效的系统化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落实落细。

  在具体目标上:到2021年底,全市存贷款余额增速达到6%以上,保费收入增速达到4%以上,新增上市公司2-4家,落地1-2个有影响力的金融科技项目。

  到2023年底,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缓解,金融服务手段实现突破,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突破,金融科技创新实现突破,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监控手段实现突破,主要金融风险得到基本化解。金融机构体系更加完善,金融产业支柱地位进一步巩固,区域金融中心综合实力排名进入全国前20位,初步构建起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框架。

  到2025年,全面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5%以上,银行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保费收入、证券交易额等金融指标年均增速达到7%,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的“十四五”目标。

  首批56个重大项目

  “挂图作战”

  项目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市金融发展局负责人介绍,围绕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将推进工作细化分解为具体项目,第一批(2021-2023年)推出56个重大金融项目,逐一明确完成时间、落实责任单位。

  围绕金融机构体系完善:重点推进省级城商行落地、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沈设立分行,支持新设合资证券公司、合资保险公司、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资期货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打造产业基金大厦、融资租赁大厦和期货大厦等总部金融,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开展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业务。

  围绕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支持银行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供应链贷款等新型信贷业务,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科技保险、农业保险,支持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业机构有序开发跨市场、跨行业、跨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信保基金等。

  围绕资本市场建设:支持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板”,应用完善“信披易平台”,推进建设中国投资IPO加速中心产业园、深圳证券交易所辽宁基地等。

  围绕特色新兴金融发展:支持银行组建服务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科技支行,开展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科技保险公司,支持保险公司在沈阳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支持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等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等。

  夯实资本市场建设的基础工程

  金融是实体经济发展的血液,《纲要》提出,沈阳将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为此,市金融发展局将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原则,开展资本市场建设提速计划。其中,在资本市场建设基础工程方面,依托“一库、三机制、一策、两载体”,壮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根基”。

  “一库”即上市后备企业库。2021年以高新技术企业等为重点,计划遴选产生400家企业作为全市上市后备库企业。形成市区两级后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可升级、可转换,原则上每年调整更新一次。

  “三机制”即完善市级绿色通道机制,强化监管合作机制,强化区县责任机制。在绿色通道建设方面,将发挥市金融和稳定委员会的上市协调职能,加强沟通联系、分工合作,对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注册、资产重组、上市申报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税费减免及产权确认等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快速有效的问题解决机制。

  “一策”即进一步落实好上市扶持政策。对实现上市企业分阶段奖励4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按照挂牌和融资两个阶段进行奖励;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标准板(创新层)挂牌的企业,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两载体”即培育企业上市辅导载体。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基础培育工作,并积极争取新三板资本市场服务辽宁基地落户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精选层、创新层挂牌的基础培育工作。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重点环节

  对于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点环节,辽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张献和认为,应该是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以及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2020年8月,沈阳市以市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名义印发实施了《沈阳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实施方案》和《沈阳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围绕金融系统风险等10个领域,做好风险处置和防范化解,为全市打赢金融风险攻坚战建立工作机制和奠定基础,全市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为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间金融安全环境,沈阳市应从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金融法制意识提升等多方面着手,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竖起安全屏障。

  与此同时,“十四五”期间,沈阳市还将加快金融征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其中,在政府增信能级提升方面,深入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优化助保贷业务机制,做大信保基金业务规模,逐步健全政府融资风险补偿体系;在企业征信平台载体建设方面,推进底层架构完善和征信数据采集、清洗、加工、应用,实现政府部门政务信息、金融监管机构及地方征信机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在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方面,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另外,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进企业信用建设。(沈阳日报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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