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于洪区取缔169个无照废品收购站
2021-08-24 18:00:44来源:沈阳晚报编辑:黄非责编:李胜兰

  原标题:推动市容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于洪区取缔169个无照废品收购站

  废品收购站是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基础环节,但废品收购站点普遍“脏乱差”,影响市容环境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成为地区城市管理的“顽疾”。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沈阳市于洪区将废品收购站清理整治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各部门通过联合执法方式多点出击、全力维护良好的再生资源经营秩序,推动市容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针对废品回收站点分散隐蔽、大多无照经营、异地经营等特点,于洪区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详细调查了解废品收购站点分布特点、经营范围、行业运行路径和经营者相关信息,掌握第一手详实资料。目前,已排查发现有营业执照的废品收购站173户,经过多轮排查仍处在营业状态的81户,其余92户为停业状态。营业的废品收购站普遍存在违规占道经营、室外经营、环境脏乱、安全隐患等问题。

  为切实整治废品收购站的乱象,于洪区组建了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组成的联合工作专班,按照行政区域分成北、中、南共3个联合执法小组同步开展清理整治,对违法违规站点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针对无证无照经营的,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由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限期清理库存废品,予以坚决取缔。涉嫌非法经营的,查实证据后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针对异地经营的,核实其证照来源,凡借用、受让他人执照的,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并按照无照经营予以查处。针对证照齐全、地址符合的站点,责令其按照《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的要求停业整顿,规范经营行为,三环内站点不得开展室外经营,室内空间满足条件,三环外站点室外物品摆放整齐,符合各项安全要求,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

  在专项整治中,前期摸排出的无照经营点位169个已经全部取缔,81个营业状态的有照点位进行了全面现场规范。另外还查封无照经营运输车辆2辆。

  针对废品经营成本小、易反弹的特点,于洪区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已经将废品收购站列为路长重点巡查对象,发现新增站点或既有证照齐全站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吹哨,由联合执法小组进行查处。同时,加强废品收购经营者法治宣传教育,告知站点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居民身体健康的影响,违法违规经营废品收购的法律后果,着力增强居民对废品回收站点联合整治行动的知晓度、认可度,提高废品收购经营者遵法守法意识。(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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