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临时居民身份证可“全省通办”
2021-09-14 18:03:2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确实很方便,不用再回我的户籍地办临时身份证了!”9月14日,在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黄河派出所,在沈阳工作的陈哲(户籍地铁岭调兵山)申领到临时身份证这样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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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阳工作的陈哲(户籍地铁岭调兵山)申领到临时身份证 摄影 周青杰

  不用回户籍地 男子办好临时身份证

  铁岭调兵山人陈哲目前在沈阳工作,前几天他把身份证不慎遗失,9月14日他赶到派出所资讯补办身份证事宜。

  陈哲原以为临时身份证还得回户籍地调兵山办理,但是沈阳的户籍民警告诉他,临时身份证也可以在这里一起办。惊喜之余,陈哲只用了10几分钟就完成了补办身份证和申领临时身份证的程序。

  拿到临时身份证,陈哲说:“有临时身份证还是方便,心里也有底儿了!”

  目前已办理省内跨市临时身份证2158个

  陈哲能够顺利办理临时身份证,要得益于辽宁省开展的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工作。

  据了解,辽宁省公安厅通过充分研究和反复论证,在今年上半年组织指导各地首先实现了临时身份证跨县(区)通办,在此基础上,经过总结和完善,结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系统,会同系统保障单位加快做好实现全省通办的模块升级和技术保障工作,并在沈阳市、本溪市、辽阳市开展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的试运行。

  从7月26日起,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全面铺开,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已经具备省内跨市、县(区)办理条件,截至目前,已办理省内跨市临时居民身份证2158个。

  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解决了辽宁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后不能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的难题,让群众可以在一地完成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的申领,为急需用证的群众提供便利。同时,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已实现即到即办,立等可取,办理后现场发放给办证人,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收取工本费10元。

  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申领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申请领取或因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补领、损坏需要换领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也就是说,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前提是先申领居民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已经实现即到即办,立等可取,解决了在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内无证可用等问题。

  辽宁省内常住户口居民携带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证大厅或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后,方可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本人居民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受理凭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目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只能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因此,此类临时身份证也需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在9月14日的发布会上,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辽宁省公安厅在创新服务手段、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认真研究谋划,先后出台多项服务举措。此次实行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全省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省公安厅党委“十大民生实事”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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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摄影 周青杰

  今后辽宁省公安厅将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响应群众新期待,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更好的便民利企新举措。(文 周青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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