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省首届地理标志直播节在朝阳启动
2021-10-22 18:00:31来源:河北网络广播电视台编辑:王巍责编:李胜兰

  2021年10月22日,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主办的辽宁省首届地理标志直播节开幕式及首场直播在辽宁朝阳举办。辽宁省副省长高涛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副司长李昶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盛主持。省直单位相关领导及工作负责人、明星网红主播、地理标志企业,主流新闻媒体等约200人一起见证了本次直播节启动。

  本届直播节主题为“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旨在促进辽宁省特色产业、绿色产业发展,加大地理标志品牌展示推介力度,大力发展地理标志产品电子商务。助力企业通过直播带货方式宣传推介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地理标志产品销售、流通和品牌提升,带动本地区农民增收。

  辽宁省副省长高涛在开幕式上指出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总体部署下,举办辽宁省首届地理标志直播节,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副司长李昶首先对本届直播节的开幕表示祝贺并指出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与市场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要求制定了顶层设计。辽宁首届地理标志直播节是促进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一次有益尝试。希望辽宁用好地理标志蕴含的深厚历史人文底蕴,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与生态旅游建设、历史文化传承等有机融合,充分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富裕富足,实现振兴发展总目标。

  朝阳市副市长王一凡表示朝阳市拥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6 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件,位居全省前列。本届地理标志直播节在朝阳开幕,通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必将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推广运营,为乡村全面振兴增添动力。必将促进辽宁省特色产业、绿色产业蓬勃发展,必将打造成创新品牌、扩大开放、增进交流、促进发展的盛会。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敖然局长介绍了辽宁省地理标志产业情况,2002年至2020年,辽宁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共89项,共有 15 个种类。其中,水果、中药材、水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排在前三位。

  开幕式结束后,高涛副省长参观了辽宁省地理标志展览。本届地理标志直播节共有38个企业、50余项产品参加直播带货并参展,包括盘锦大米、大连海参、朝阳小米、喀左紫砂、铁岭榛子等优质地标产品。高涛副省长对本届地标节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以此次直播节为新的起点,全面推进“地理标志+”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产业群体、扩大产业覆盖、增强产业韧性。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持续提升产品附加值,为辽宁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直播节期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主播带货及校企合作等模式,继续通过电商平台推广销售辽宁地标产品。并且将会在中央电视台及辽宁电视台制作地理标志专题节目进行宣传推广。

  本届地理标志直播节让广大地标企业紧跟时代潮流,让直播电商更高效的为企业服务,赋能地标企业品牌价值提升,让辽宁地标产品走进千家万户。直播节让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踏上新征程,让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找到了精准发力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