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辽宁中俄经济交流会暨省中俄友协理事单位铁岭行活动”举办
2023-12-08 13:39:2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巍责编:尹红燕

  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发挥机制性对俄经济文化交流平台的作用,推进辽宁省对俄罗斯民间友好交流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对外开放发展大局,12月7日,“2023辽宁中俄经济交流会暨省中俄友协理事单位铁岭行活动”举行。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1208101634

交流会现场 摄影 张琪

  在连续三年举办对俄经济文化交流活动的基础上,辽宁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铁岭市人民政府、俄罗斯联邦驻沈阳总领事馆联合举办此次活动,活动旨在拓宽合作渠道,进一步深化双方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合作,形成更多合作成果。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1208101631

辽宁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职副会长陆鹏致辞 摄影 张琪

  辽宁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职副会长陆鹏表示,新时代以来,中俄友好事业在辽宁省具备深厚底蕴和良好基础,辽宁省对外友协始终把对俄民间外交作为工作重点,始终聚焦友好城市、友好协会、友好组织、友好人士“四个友好”建设;致力于更好服务中俄企业、更好服务地方发展、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深化对俄经贸、文化往来,拓展民间交流渠道,提升友好交流的规模和水平,为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贡献力量。

  铁岭,位于辽、吉、蒙三省交会处,是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东部通往大连、营口等港口的重要通道,是中国腹地通往东北地区和欧洲的重要节点城市,也是连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和吉蒙地区的咽喉所在。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1208101641

铁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东明致辞 摄影 张琪

  铁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东明表示,“辽宁中俄经济交流会”已举办四年,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铁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俄经贸交流合作。铁岭是辽宁的“北大门”,区位优势明显,是东北海陆大通道的重要物流节点,也是省政府确定的“沈阳都市圈”向北开放窗口城市及对俄合作四个重点城市之一。欢迎俄罗斯企业家朋友到铁岭洽谈对接、投资兴业。铁岭将提供最优质、最高效、最便捷的服务,共同谱写开放合作共赢新篇章。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1208101637

俄罗斯联邦驻沈阳总领事馆经济领事马杰介绍俄罗斯投资环境及政策 摄影 张琪

  会上,俄罗斯联邦驻沈阳总领事馆经济领事马杰介绍了俄罗斯投资环境及政策,铁岭市商务局局长刘长利作招商引资推介,部分中俄企业代表、铁岭市相关部门领导发言,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宸瀚律师事务所分别作金融、法律跨境业务辅导。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1208101623

与会领导及嘉宾参观辽宁津达线缆有限公司 摄影 张琪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1208101628

与会领导及嘉宾参观铁岭保税物流中心 摄影 张琪

  活动期间,与会嘉宾参观了辽宁津达线缆有限公司、辽宁亿趣实业有限公司、铁岭保税物流中心等企业,围绕企业运营发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就对俄经贸、科技和人文等领域交流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表达出寻求商机、谋求合作的真切意愿。

  辽宁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省中俄友协理事单位及涉俄企业代表,铁岭市相关部门领导、铁岭市企业代表,俄罗斯驻辽商协会代表、俄商企业代表以及各媒体记者共70余人参加会议。(文 张琪)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