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沈阳市民政系统将大力实施五项创新突破工程
2024-03-12 09:35:03来源:沈阳网编辑:杨薇责编:尹红燕

  原标题:扎实做好民生保障 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今年市民政系统将大力实施五项创新突破工程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新一年的政府工作任务中提出,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力度。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防止返贫和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把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织密扎牢。3月11日,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市民政系统将大力实施五项创新突破工程,深化拓展民生保障和改善成果,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为助推全市全面振兴不断开创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做强品质养老 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截至2023年底,沈阳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24万人,老龄化占比已达到29.4%。为扎实推进品质养老服务不断落实,去年全市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超55万人次,服务时长超80万小时;完成3078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培育品质养老社区541个、村屯431个;打造“幸福长者食堂”316个,数量居全省第一;培育星级养老机构162家;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78%。

  “2024年,市民政局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服务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满足沈阳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今年全市将培育20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实现城市街道全覆盖,所提供的养老服务将辐射150万左右老年人。

  此外,为了满足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需求,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全市今年还将开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落实沈阳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沈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四级”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区县(市)有机构、街道(乡镇)有综合体、社区(村)有站、小区有点”的“四级”养老服务架构体系。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行动,制定沈阳市农村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聚焦经济困难、留守、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因地制宜培育农村养老服务综合体,鼓励各地区探索“党支部领办村企”服务模式,发展农村老年人助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开展老龄产业发展行动,培育壮大“银发经济”,鼓励支持在沈重点企业推动新材料、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

  完善社会救助 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太感谢你们了,不然这个年不知道该怎么过。”今年春节前夕,家家户户已经备好年货准备欢度龙年新春佳节,沈河区滨河街道新兴社区的空挂户代大爷也享受到了社会救助政策带来的温暖。原来,代大爷长期流浪,与户籍所在社区、亲属失联,救助人员无法得到有效的信息,救助工作陷入僵局。沈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通过多方努力寻得其亲属,并对其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最终将代大爷顺利纳入低保救助。733元的救助金准时到账,代大爷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今年,全市民政系统将继续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精准覆盖。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提质行动,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实施国家、省福彩公益金和慈善助学等项目,协助解决成年孤儿公共租赁住房、就业问题。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

  开展分层分类救助行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拓展低收入人口信息平台功能,明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并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将专项救助拓展至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发挥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类型,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完善困难群体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部门间“大数据比对”和基层工作人员“铁脚板排查”以及村(居)民委员会下设救助工作委员会作用,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和救助需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文 张一弛 实习生 胡红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