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2026年辽宁省暨沈阳市“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沈阳启动,全省14个市同步开启本地系列主题活动,拉开“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帷幕。
本届 “药品安全宣传周”期间,辽宁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围绕“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主题,聚焦“十四五”期间药品监管工作成效及“十五五”开局展望,采取座谈培训、公众开放日、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科普知识竞赛、科普作品展示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广泛普及药械化安全知识,解读监管政策,集中展示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药品全链条监管、保障药品安全、深化药品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举措和主要成果,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科学素养,夯实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根基。
启动仪式现场,辽宁省药监局、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及省药学会工作人员解答公众咨询,向市民发放安全用药用械用妆宣传册、折页等各类宣传资料与宣传品,现场讲解中药材鉴别技巧、储存与实用常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都健教授、王晓帆副教授现场分别围绕“‘瘦’益无穷,用药有方”“科学管理家庭小药箱”等内容普及安全用药知识。现场群众参与热情高涨,互动氛围浓厚。(文 金冈)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