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生孩子将更省钱 沈阳医保新政策10月1日起执行
2026-09-22 16:27:0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黄非责编:王悦阳

  今年10月1日起,沈阳医保将执行一项新政策,进一步提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水平。9月22日,沈阳市提高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会现场 摄影 杨薇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张威介绍,沈阳医保在全面取消参保人员住院分娩起付标准的基础上,新推出“住院分娩生育服务包”政策,对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服务包内符合标准的费用实行“零自付”,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住院生孩子的医疗费用负担。

  医保助力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

  近年来,沈阳市医保局出台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政策,大幅减轻参保人员的生育成本,有效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城市。

  一是全面取消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起付标准,生育医疗费按规定比例报销;二是提高居民产前检查待遇标准,从原来定额补贴300元,提高到孕期内最高能报1500元,报销比例60%;三是把“取卵术”等8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四是实行生育津贴直接发给个人,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申领“线上办”“掌上办”。

  截至8月底,沈阳市享受政策红利的参保人员已经有21.5万人次,累计为参保群众减轻生育医疗负担1.1亿元。其中,住院分娩免起付政策,让参保人员在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生孩子的报销比例提高了16个百分点。生育津贴直接发给个人的有5.5万人次,共计10.7亿元。

  进一步提高住院分娩待遇水平

  沈阳高度重视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把减轻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负担作为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

  今年10月1日起要执行的提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政策,是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在全面取消参保人员住院分娩起付标准的基础上,新推出“住院分娩生育服务包”待遇政策,将自然分娩、剖宫产(不含并发症、合并症)所需的基础性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服务项目,打包为医保报销“套餐”,对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服务包内符合标准的费用实行“零自付”,进一步降低住院生孩子的医疗费用负担。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张威介绍情况 摄影 杨薇

  按照参保人员类型,具体待遇标准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类是随用人单位参加沈阳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服务包内费用不区分甲、乙类,除了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以外,报销比例提高到100%;服务包外费用,按照沈阳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第二类是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服务包内费用区分甲、乙类,除了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和个人先行自付的费用以外,报销比例提高到100%;服务包外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第三类是沈阳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女性参保人员,且配偶也未参加沈阳市生育保险。服务包内费用区分甲、乙类,除了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和个人先行自付的费用以外,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服务包外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第四类是未参加沈阳市生育保险、且配偶已参加沈阳市生育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服务包内费用参照沈阳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即与第一类参保人员待遇相同,服务包内费用100%报销;服务包外费用,按照实际参保人员类别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需要提醒的是,这类参保人群的住院生孩子费用,先按本人参保类型进行结算,待遇差额的部分,由参加生育保险的男配偶通过公共服务渠道或者线下窗口申请补差。

  另外,在省外异地住院生孩子的,还是按原政策执行。(文 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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