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沈阳市妇联从10月14日起,在全市妇女和家庭中开展“助力营商环境巾帼行动”,引导全市妇女树牢“营商环境就是我”“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的重点工作,通过开展“巾帼学习”“巾帼献策”“巾帼建功”“巾帼服务”四项特色行动将此项工作抓实落细,为沈阳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凝聚巾帼力量、贡献巾帼智慧。
实施“巾帼学习”行动
沈阳市妇联专门召开执委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和举措,发动各行各业的妇女踊跃学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并广泛宣传、推广。收集、整理沈阳市发布的各类营商环境优化政策,制作营商环境系列学习内容微课,通过妇联官微“巾帼学堂”建立营商环境专栏,组织全市妇女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让沈阳市系列好政策措施为更多的妇女所了解、运用,提高妇女优化营商环境的综合能力。同时,通过学习提高全市妇女在营商环境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自觉践行“营商环境就是我”“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理念。
实施“巾帼献策”行动
沈阳市妇联开展“助力营商环境巾帼行动”网上接力献策活动,制作“营商环境就是我·我为营商环境建言”H5,倡导全市妇女做营商环境的主人翁,为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建言献策。组织各级妇联深入本地区经济活跃的功能区或商圈进行宣传和征集;面向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执委、女企业家等女性群体广泛收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对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建议进行梳理,为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积极建言献策。
实施“巾帼建功”行动
沈阳市妇联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对在优化沈阳营商环境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分别授予区县(市)级、市级“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在推报全国级、省级“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时,把为沈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列为重要评选标准。大力宣传在“巾帼建功”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事迹,带动更多的女性加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巾帼行动中。
实施“巾帼服务”行动
沈阳市妇联组织各区、县(市)妇联为本地区在沈外埠企业职工及家庭提供政策宣传、家庭教育、法律援助等支持服务。积极探索在沈外籍人员工作居住集中的企业或社区建设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帮助在沈外籍人员家庭解决在沈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联系企业职工家属及家庭,有效提升外埠、外事企业职工在沈阳居住的舒适感,从而提升他们对沈阳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继续举办“姐妹营商下午茶”活动,联合市营商局共同为女性企业家解决企业发展问题。(记者 何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