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即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据辽宁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徐长林介绍,这一平台的核心要素,就是“三公开、两提醒、一同步”:
三公开
平台的警情公开、案件办理公开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三大功能模块。
1警情公开 主要面向案件类警情的报警人公开警情处理具体情况,在该功能模块输入报警手机号,获取随机验证码,即可查询报警内容、受理单位、受理时间和处警结果,同时可以对警情处理进行满意度评价。
2案件办理公开 主要向案件被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公开行政、刑事案件办理进展程度。在这个功能模块输入平台发送的案件编号,就可以通过案件办理进度条,直观地看到民警都采取了哪些侦办举措以及对应的完成时间。
3行政处罚
决定书公开 面向全社会公开全省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两提醒
群众会收到公安机关发送的两条提示短信。
1警情查询短信 平台会向案件类警情报警人发送平台网址和查询提示。
2受立案通知短信 行政案件受案、刑事案件立案后,平台会向系统登记的被害人或其监护人手机号发送通知短信,告知案件编号,此后被害人或其监护人可以通过案件编号及时了解案件的办理进展。
一同步
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的警情、案件进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实时公开到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保障群众实时了解执法办案流程,消除疑惑,有效监督。群众认为接处警、受立案以及案件办理中存在问题的,可及时向公安机关督察、信访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记者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