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采购主要信息可通过电子系统即时查询;保健食品应在专柜(专区)内摆放销售,禁止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摆放保健食品科普知识与防骗指南;不得以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等方式欺骗消费者;及时回应、妥善处置消费诉求……
记者11月17日获悉,为规范企业营销行为、保健食品专区设置与标示,强化企业诚信经营自律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正确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沈阳市从严格进货把关、严格现场管理、禁止虚假宣传、禁止欺诈行为、及时妥善处理消费异议五方面入手,打造保健食品诚信店、示范店,目前全市3300余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已经正式申报诚信店,2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正式申报示范店。(记者 陶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