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抚顺市司法局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签订信息共享协议,将于12月上旬正式实施,标志着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信息共享工作在全省率先落地。
以往,群众办理涉及房产委托、房产继承、遗嘱等不动产类公证时,需要先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证明,公证处受理后再次到不动产部门核实。信息共享后,抚顺市司法局通过铺设数字电路专线连接抚顺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提供的数据端口,建立“总对总”信息共享通道,直接获取市内4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现在办理此类公证,当事人可直接在公证处申请由公证员核实相关房产登记信息,无须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不动产权属信息等证明。
抚顺市司法局设立专人专网查询并“点对点”实时向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提供所需公证信息,无须当事人到公证处查询相关公证信息,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也节约了行政成本。(杜江宏 记者 崔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