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今年辽宁省要确保按时保质完成1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进一步推进全省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辽宁省高度重视设施农业建设,今年以来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规模化设施农业建设予以扶持,用足用好政策。作为全国首批实施设施大棚钢结构骨架购置补贴试点省份,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000万元。着力减轻生产主体资金压力,对于小规模或零散建设的设施农业,进一步完善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并把设施农业纳入政策性保险。强化用地保障,允许设施农业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
辽宁省明确,各地要抓紧组织设施农业建设人员和设备进场,统筹做好地块落实、棚室建设、技术服务、水电路配套、补贴发放、贴息贷款、政策性保险等工作,将建设任务压紧压实,具体到村屯、农户和地块。
为做好建后服务,确保建成后的设施大棚产得好、销得好、效益好,辽宁省要求各地组织相关人员从品种选择、栽培管理、产后包装、市场销售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服务,实现棚体建设科学化、品种优质化、栽培模式化、生产标准化。优化区域布局,推进东部山区特色型、沿海地区外向型、辽西北地区高效型、中部地区规模效益型的差异化发展模式。(记者 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