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规范用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鞍山市政府近日决定再次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515项。其中,取消89项、下放103项、调整213项、按照休眠处理110项。
12月3日,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负责人通报全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着力精简行政职权事项工作情况。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目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此次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包括全部的十大类,分别是: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涉及全市38家市属部门(单位)。范围之广、事项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彰显了政府持续简政放权的决心。
开展行政职权清理,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的重要举措。
简政放权是深化改革的先手棋,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当头炮,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突破口。简政放权就是要管住政府的“手”,不要伸得太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通过职能转变,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而激发大众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开展行政职权清理也是实现“一网通办”的客观要求。当前,省委、省政府正在强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全省启动了“一网通办百日攻坚战”。全市按照“全面清理、应减尽减,职权法定、严控新增,上下对应、相对统一,权责一致、放管结合”的原则,持续深入开展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五减”改革,进一步在行政职权事项的减少、规范、约束上做好文章,全力推进“一网通办”。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全市注重结合行政行为、政务服务平台的自身特点,在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基础上,立足本市实际,实事求是、科学系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各类清理意见。依申请类事项,鞍山市将行政职权事项从777项精简到366项,精简比例为52%;执法类事项从1109项精简到1005项,精简比例为9%。
鞍山市对有明确设定依据、现实中有正常业务发生的、管理方式在本领域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的行政职权事项将予以保留,包括依申请类和执法类共计1371项。
鞍山市要求,对于依申请的行政职权要持续深化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五减”改革,重塑审批流程,逐项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逐项制定全市统一的审批标准,将审批中的“不计时环节”全部制定“承诺办理时限”,实现办事“最多跑一次”;对于执法类的行政职权要严格重点领域监管,深入推进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文 肖涵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