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12月10日,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鞍山市群众诉求办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发布会,通报一年来群众诉求办理情况。鞍山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市民诉求“有门儿”了。
新闻发布会会现场 摄影 董楠楠
《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关于群众诉求办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于2019年12月15日正式颁布实施,为鞍山市群众诉求办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标志着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
新闻发布会会现场 摄影 董楠楠
《条例》实施一年来,鞍山市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办理工作,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群众诉求办理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通过群众诉求收集体系、解决体系和诉求法治化办理体系建设,有序、有力、有效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不断提升。
鞍山市持续推进民心网(8890民生平台)建设,切实把《条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文 董楠楠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