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酒后跑到别人的房间实施盗窃,这可不是一句“喝多了”就能免责的事。近日,在鞍山台安县公安局台东派出所辖区内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嫌疑人最终要因自己的违法行为接受法律的惩处。
11月23日22时左右,居民邵某来到台东派出所报警称,他在台安县富强街某转置楼租住的房间被盗,被盗时他从房间出来去了一趟走廊里的厕所,前后不过两分钟,而且厕所距离卧室也只有三五米远。当他从厕所返回房间时就发现放在床头的一部手机和一块手表被盗,涉案价值3000余元。
接警后,台东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案件进行侦破。民警通过回看视频发现,一名男子趁着被害人上厕所之际溜进了卧室,但视频画质十分模糊,同时夜间光线不足,仅能看见嫌疑人的大致体型及外貌、衣物上的某些特征。
因转置楼位置较为偏僻,入口难找,民警首先以调查被害人回家时段是否有人跟踪作为侦查突破口,在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大量监控卡口视频进行排查后,终于在附近街口发现与嫌疑人体貌特征较为相似的人员。随后,民警通过大量的视频追踪、走访摸排,仅用一天就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2020年11月30日9时许,民警在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就职的单位食堂内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得知,被害人现居住的地方是嫌疑人李某某的前女友曾租住过的,案发当晚,李某某喝醉酒之后乘车来到案发地点,见出租屋内无人,遂将被害人手机和手表盗走。通过视频监控时间来看,嫌疑人实施盗窃后离开不到20秒,被害人就从厕所回到了卧室。
12月8日,被害人及家属于将一面印有“金盾增辉,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台东派出所表达感谢。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文 张强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