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下周起优先对重点地区的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疫苗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0-12-27 16:28:42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按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辽宁省下周起将对部分重点人群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12月27日,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群众关心的一些新冠疫苗问题给予解答。

  接种政策“两步走” 考虑设立临时接种点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目前接种的策略是按照“两步走”方案实施接种。第一步,主要是针对部分重点人群开展接种,这些人群包括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去工作或者学习的人员,尽力缓解输入性疫情防控的压力,降低本土病例发生和国内疫情暴发的风险。第二步,随着疫苗附条件获批上市,或者疫苗产量的逐步提高,辽宁省将会有更多的疫苗投入使用。全省通过有序开展接种,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实现“应接尽接”,逐步在各人群当中构筑起人群的免疫屏障,来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

  接种单位一般会设在辖区的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综合医院。如果接种涉及到一些集中的单位,相关部门也会考虑设立一些临时接种点。相关部门会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到哪去打,什么时间去打,把时间提前预约好。

  新冠疫苗接种后一旦过敏   属禁忌接种范畴

  疫苗的禁忌一般有一个原则,一般人打过一次疫苗以后,如果出现过敏情况,他就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

  另外,受种者过去对某种疫苗成份过敏,新冠疫苗如果含有这种成份,也是接种的禁忌。

  还有一种情况不宜进行接种,如果受种者正处在发热期,或处在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者得了急性疾病,这些情况都不能接种疫苗。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

 受种者在接种新冠疫苗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受种者要先了解疫苗的接种禁忌。一般在疫苗说明书中都明确了接种禁忌的人群,省疾控中心建议受种者在接种疫苗之前,要了解疫苗说明书中规定的一些事项,包括禁忌方面的内容和其它一些注意事项。另外,除了对疫苗进行了解之外,受种者还要了解疾病的一些情况。

  接种前受种者要了解疫苗接种的流程,包括采用什么样的预约方式,需要什么时间去接种,以及接种的过程中需要采取什么样的准备等。另外,接种时受种者必须携带身份证件,有接种证的要携带接种证。受种者在接种前要把自己最近的健康状况如实地向接种医生进行报告,由接种医生来判断是否能接种。

  接种后,受种者要在接种单位留观至少30分钟,便于观察。同时,接种单位会给受种者提供接种新冠疫苗的凭证。

  接种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需要到医院就医

  据了解,目前数据显示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反应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局部反应,二是全身反应。

  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出现疼痛、肿、痒,全身反应主要有发热和乏力。

  无论是局部反应还是全身反应,大多是一过性的,一般是不需要处理。但如果发热超过38.5度,或局部红肿较严重,超过了2.5厘米以上,这种情况下需要就医。

  省疾控中心提醒,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出现,如果感觉到身体特别不适,没有及时恢复,疾病状态在持续,建议受种者及时就医,由医生给予诊断处理。

 接种后仍需按要求戴口罩并采取其他防控措施

  现阶段,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措施。目前国家关于疫苗接种方面采取了有序推进的措施,第一步是对重点人群进行接种,希望达到应种尽种。把这些重点人群患病风险、传播风险降到最低,也为后续其他人群的接种提供时间上的保证。

  现阶段,在人群免疫屏障没有建立起来之前,继续采取其他防控措施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疫苗免疫成功率不是百分之百的,在流行期间还会有较少的接种过疫苗的人可能会发病。另一方面,人群免疫屏障或者群体免疫没有建立起来之前,新冠病毒仍较易传播。所以接种疫苗后还是要按要求戴口罩,并采取其它防控措施。(文 杨薇)

编辑:王伟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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